字词 | 户部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户部户部 户部官署名。宋承唐制,尚书省所属有户部,三司所属也有户部(见“三司”)。北宋前期,以国家财计归于三司,户部无职掌,仅置判部事一人,主受天下土贡。元丰改制,以尚书、侍郎主管户部,将三司和司农寺所管大部分财务归户部左右曹和度支、金部、仓部等户部下属各司,始令实掌天下户口、土地、钱谷之政令及贡赋、征役等事。 ☚ 官告院 度支 ☛ 户部 户部旧时六部之一,为主管户口、财赋等国家财务行政的最高机构。《周礼》中的地官大司徒具此职守;秦时设治粟内史,汉时为尚书民曹、大农令。魏晋后一般由度支(掌国家财政)、左民(掌户籍)、右民(掌田宅等事)组成,至隋代定为民部。唐高宗时为避太宗之讳,遂改作户都,以后历代相承不变。通常在六部中排于第二。部由尚书、侍郎为正、副职主管官员。但唐、宋时往往于户部外另外设一些税收、钱币的职能机构,以分其权,如宋代以盐铁、户部、度支三司为经常机构。唯到明、清时才集中了权利,明代户部职掌土地、户口、农垦、钞币、租税、漕运、救荒、官俸兵饷等事,部之下辖驻于各地的十三个清吏司。例见第四十九回。 ☚ 太史 御史 ☛ 户部hù bù中央行政机关的六部之一,掌管户籍、土地、税赋等事宜:(薛蟠)虽是皇商,一应经济世事,全然不知,不过赖祖父之旧情分,~挂虚名,支领钱粮。(四·88)回来送与~堂官老赵,说我拜上他起一张五品龙禁尉的票,再给个执照,就把这履历填上。(十三·277) 户部【同义】总目录 户部民曹版部 户部古代官署名。掌管全国土地、户籍、财政、赋税等事务。《明史·海瑞传》:“擢瑞~主事。” 户部官署名。六部之一。汉置尚书郎四人,其一主户口垦田,一主财帛委输。曹魏始置度支尚书,专掌军国财用,其下设户曹,或为民曹。晋又分为左、右民曹。宋、齐后,或为左民、或为左户。据《隋书·百官志中》载北齐之制,有“左户,掌天下计帐、户籍等事;右户,掌天下公私田宅租调等事”。北周仿《周礼》,设地官大司徒,其下有民部中大夫。隋初定六部,以度支尚书领度支、民部、金部、仓部四司。开皇三年(583),寻改度支尚书为民部尚书,遂以民部为头司。唐代因之。贞观二十三年(649),高宗继位,为避讳,改民部为户部。《唐六典》:“户部尚书、侍郎之职,掌天下户口、井田之政令。凡徭赋职贡之方,经费赒给之算,藏货赢储之准,悉以咨之。”其本司“郎中、员外郎掌领天下州县户口之事。”中唐以后,国家财政常特委重臣专判,多带度支、盐铁、转运等使职,或加“判户部”之名目。宋正式以户部、度支、盐铁三司使为计相,专掌国家财政。元丰改制后,三司大部事务仍归户部。元、明以后,户部以下,按省分设十三清吏司。清加为十四清吏司。清末改制,将户部所管之民政事务划出,另设民政部,其财政部分加设度支部掌管,户部遂废。 户部 户部官署名。唐代始置,此后历代沿置。清末分为民政、度支二部。掌理全国民户、土地、税赋之政务。《大唐六典》: “户部: 尚书1人,侍郎2人,郎中2人,员外郎2人,主事4人,令史17人,书令史34人,计史1人,亭长6人,掌固10人; 度支郎中1人,员外郎1人,主事2人,令史16人,书令史33人,计史1人,掌固4人; 金部郎中1人,员外郎1人,主事3人,令史10人,书令史21人,计史1人,掌固4人; 仓部郎中1人,员外郎1人,主事3人,令史12人,书令史23人,计史1人,掌固4人 (总计223员)。户部尚书1人,正三品。周之地官卿也。汉成帝置尚书3人,其三曰民曹,主吏人上书事。后汉以民曹兼主缮修功,(亦)当工官之任。魏置左民尚书。晋初省之。太康中又置。惠帝 (时) 有右民尚书。东晋及宋、齐并置左民尚书。梁、陈并置左户尚书,并掌户籍兼知工官之事。后魏、北齐有度支尚书,亦左民右户之任也。后周依周官,置地官府大司徒卿。隋初,曰度支尚书。开皇三年 (公元583年) 改为民部。皇朝 (唐朝) 因之。贞观二十三年(公元649年) 改为户部。明庆元年 (公元656年,明庆纪年当为显庆) 改为度支。龙朔二年 (公元662年) 改为司元大常伯。咸亨元年 (公元670年) 复为户部。光宅二年 (公元685年) 改为地官尚书。神龙元年 (公元705年) 复故。侍郎2人,正四品下。户部尚书、侍郎之职掌天下户口、井田之政令。凡徭赋职贡之方,经费赒给之筭,藏货赢储之准,悉以咨之。其属有四: 一曰户部,二曰度支,三曰金部,四曰仓部。尚书侍郎总其职务而奉行其制命; 凡中外百司之事,由于所属皆质正焉。” 《旧唐书·职官志》: “凡天下户8018710,口46285151。” ☚ 湖广等处行中书省 户房 ☛ 户部官署名。三国以后常设度支尚书,掌财政。隋代改为民部尚书,唐改称户部,为六部之一,长官为户部尚书,掌全国土地、户籍、赋税、财政收支等。历代沿置。清末添设民政部掌民政,度支部掌财政,户部遂废。 户部户部 户部中央行政机构名。掌管户籍、财赋。隋初置度支,为尚书省六曹之一,度支尚书统辖度支、户部、金部、仓部。开皇三年(583)改称民部尚书。唐初因之。贞观二十三年(649)改为户部, 依旧统辖户部 、度支、金部、仓部。户部主管全国田户、均输、钱谷之政令。其主要职责是总领户籍编制, 实施均田和赋役法令;主持租赋征收调拨、和籴和市;管理库藏钱帛出纳;管理天下仓储、受纳租税, 出给禄廪等项。户部设尚书一人、侍郎二人, 其为正副主管官。下设户部郎中、度支郎中、金部郎中, 仓部郎中分理各司。各郎中之下有员外郎、主事、令史、书令史、亭长或计史、掌固一人或若干人, 处理庶务。宋、元、明承其制。清于天聪五年(1631)设立户部。初以贝勒一人总理部务, 下设满承政二人, 蒙、汉承政各一人, 参政八人。顺治元年(1644)停贝勒总理部务,并改承政为尚书, 参政为侍郎, 定满洲尚书无定员, 满、汉左右侍郎各一人。以后,额设尚书二人, 左右侍郎二人, 均满、汉各半。户部的职掌是: 管理全国疆土、田地、户籍、税赋、俸饷、财政等事宜。户部所属有十四个清吏司及井田科、八旗俸饷处、现审处、饭银处、捐纳房、内仓等。光绪三十二年(1906)改官制, 户部更名为度支部。 ☚ 三司 户部尚书 ☛ 户部 户部隋唐以后历代王朝管理国家财政及其相关事务的中央机构。户部之名源出汉代朝廷的民曹,但汉民曹的职能只属后世户部的一部分。汉民曹管户籍田宅,而国家财政则由大司农掌管。魏晋设度支,左民、右民三尚书,度支管理国家财政,左民管理户籍,右民管理公私田宅。隋代定名为民部,民部下辖度支、金部、仓部,分别管理天下财赋、钱币和仓储。唐承隋制。高宗为避太宗李世民讳而改民部为户部,自此以后,直到最后一个封建王朝的覆灭(1911年),户部始终为朝廷六部之一。户部一般下辖四司,户部为本司或头司,另外三司度支、金部、仓部为子司,统领国家财政及其相关事务。自有户部以后,户部作为国家财政管理的总机关始终未变。但由于赋税、钱币、运输等等具体事务的管理常随时代变化而变化,致户部各职能部门难与适应。因此,往往在户部之外另设专管机构督办。特别在战争时期,支应浩繁,常使户部原有职官不能胜任。唐中期以后,每每特派大臣专门督判户部或度支,并且另设盐铁转运使监督工商税课业务,而户部职权则逐渐被架空。宋甚至将盐铁、度支与户部并列,统辖于三司使。明清两代恢复了户部原有的职权,职掌范围包括土地、户口、农垦、钞币、租税、漕运、救荒等事务及官俸兵饷的支拨。此时,户部既是国家财政的监督机构,又是国库收支的执行机构,而且还兼理民政和直接负责造币、运输、仓储等其他经济业务。1912年北洋政府改户部为财政部。 ☚ 大司农 长行旨 ☛ 户部hu bu【旧语】Board of Revenue 户部Board of Revenue 户部Ministry of Revenue (in the Ming and Qing Dynasties) 户部官署名。管理全国户口、财赋的总机构,尚书省六部之一。北周时设有民部,唐贞观二十三年(649),改为户部,置尚书一人,侍郎二人,下设户部、度支、金部、仓部四司,分掌天下土地、户籍、财赋钱谷、库藏出纳、仓廪储备之政。唐中期后,度支、盐铁、转运等使逐渐取代了户部的职权。至五代后唐,设三司,户部成为三司中一个机构。 户部官署名。汉置尚书郎四人,以其中一人管财用,实即后代户部职掌之一。魏文帝时又置度支尚书寺,掌管全国财政开支,后代沿置。隋开皇三年(583),改度支为民部。唐贞观二十三年(649),为避李世民之讳,又改称户部。以后又曾有过度支、司元、地官等称呼。其长官为户部尚书。副职为户部侍郎,该部下辖户部、度支、金部、仓部四司,统管全国土地、户口、贡赋、徭役、财政收支等事务。宋初无职掌,神宗元丰后复旧。历代沿置,清末废。 户部官署名。本称民部,其名源出于汉代尚书中的民曹,西汉民曹主吏民上书之事,东汉主缮修功作等事,与户部职任并不相涉。魏晋时有度支尚书掌国家财政;分民部曹为左右民尚书,左民主户籍,右民掌公私田宅等事;北周设民部中大夫二人,掌帐籍户口。隋合民部于度支曹,开皇三年(公元583年)改为民部,置民部尚书,统管度支、民部、金部、仓部四司。炀帝时定制以尚书、侍郎为正副长官。唐初沿置,掌全国户口、土地、赋税、钱粮、财政收入。高宗时避太宗讳改称户部,光宅初改户部为地官,旋复旧。其初户部居礼部之后,自改为地官之后,按天地四时的顺序,地官遂居礼部之前,确定为六部的第二部,改民部司为户部司作为本司或头司,度支、金部、仓部则为子司。唐代的户部虽为国家财务行政的最高机构,但是由于税收、钱币、运输等随时代发展而事务益繁,固定机构的职掌往往不能适应。因此有必要在正规官制以外另设专管的机构。特别在军事时期,支应浩繁,户部原有职官难以承担,所以唐代中期以后,往往特派大臣以判户部和判度支的名义专管财政,并且另设盐铁转运使,以行政监督人员兼充业务监督。户部本身则逐渐变成空名。五代虽沿袭唐制于尚书省设户部,但以三司掌实际职务。后唐时任命张延明为三司使,从此三司合成为一个经常机构,北宋时三司使号为计相。北宋三司有户部,尚书省所属亦有户部,然尚书省户部所掌事务均归三司,户部尚书、侍郎均为寄禄官,户部只置判部事一人,主受天下土贡。元丰改制,废三司,始以尚书、侍郎为正副长官,三司大部分事务归并户部左曹与度支、金部、仓部三司,原司农寺所管财务则并归户部右曹。左曹掌户口、农田、赋役等事,右曹掌常平、免役、坊场等事。辽北面宫中当户部之任者为北南二大王院,南面官中尚书省所属有户部。金尚书省所属有户部,部内不分司,郎中以下皆以一员掌户籍、物力、婚姻、继嗣、田宅、财业、盐铁、酒麴、香茶、矾锡、丹粉、坑冶、榷场、市易等事;一员掌度支、国用、俸禄、恩赐、钱帛、宝货、贡赋、租税、府库、仓廪、积贮、权衡、度量、法式、给授职田、拘收官物并照磨计帐等事。部内置架阁库,掌户礼两部架阁。贞元二年(公元1154年)户部设干办官十员,从七品,三年(公元1155年)置四员。四年(公元1156年)改设为勾当官,专提控支纳、管勾勘复、经历交钞及香、茶、盐引、照磨文帐等事。户部的直辖机构有榷货务、交钞库、印造钞引库、抄纸坊、交钞库物料场、随处交钞库抄纸坊、平准务。元户部掌全国户口、钱粮、田土的政令,部亦不分司,有郎中、员外郎、主事、令史之属。富大用《事文类聚》说:“元户部令史分掌名头,有金科、仓科、内度科、外度科、粮草科、审计科。”此外又有计官四人。户部的直辖机关有各库、宝钞提举司、宣课提举司、酒课提举司、都漕运使司、采金铁冶都提举司、都转运盐使司等。明代户部所掌有土地、户口、农垦、钞币、租税、漕运、救荒,以及官俸、兵饷等事项。一方面是财务行政的监督机构,一方面兼任国库的收支,并且直接管理造币、运输、仓储等业务,还兼管有关民政的职务。明代户部除尚书侍郎管理部务之外,宣德以后有总督仓场,以尚书或侍郎充任,都不管部事;万历时有督饷侍郎,天启时有督理钱法侍郎。因户部事繁,宣德十年(公元1435年)以地域分司,计有浙江、江西、湖广、陕西、广东、山东、福建、河南、山西、四川、广西、贵州、云南十三清吏司,各掌其分省之事,兼领所分两京、直隶贡赋及诸司、卫所俸禄,边镇粮饷,并各钞场、盐课、钞关。所辖有宝钞提举司,钞纸局,印钞局,宝钞广惠库,广积库,赃罚库,甲字、乙字、丙字、丁字、戊字库,广盈库,外承运库,承运库,行用库,太仓银库,御马仓,军储仓,张家湾盐仓检校批验所。清代户部之职与明制略同,部内按地域分为十四司,即在清代十三清吏司之外,添设江南清吏司,各掌核本省钱粮收支并兼管一项或几项全国性的事务。并设有井田科、八旗俸饷处、现审处、饭银处、捐纳房、内仓等机构,办理八旗俸饷、捐输等事。其部内的行政事务则由南、北档房、司务厅、督催所、当月处、监印处分别管理。部的直辖机构有钱法堂、宝泉局、三库、仓场衙门、税关。光绪三十二年(公元1906年)在官制改革中,户部改为“度支部”,参见该条。 户部财政机构名。 职源与沿革唐贞元四年(788),作为三司之一的“户部”已建立(《旧唐书·德宗纪》、《新唐书·食货志》5)。参“三司”与“三部”。 编制❶官额:自为主司时,设户部使,或副使(不常置),隶三司为分部时,设副使。其余设判官、推官、巡官(不常置)、主簿(罕置)等。 户部户/扉/扇/房/戹/扆/扃 ☚ 鹽 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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