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封建社会的租佃形式之一。旧时农民因畏惧土官及其家族豪绅清查田亩时没收其土地,而将自己所有的田地的一部或全部献于土官或其家族,再由自己租种。租种户掌田的佃户有永久耕种权,每隔5年(称小田会)或10年(称大田会)缴租一次。其租全称“田会金”,一般低于普通佃租。辛亥革命后,户掌田才逐渐消失。
户掌田
明清时期,壮族农民因畏惧土官及其家族豪绅清查田亩时没收其土地,而将自有田地的一部或全部献于土官或其家族,称为“户掌田”。户掌田者仍把田租佃给原主。租种户掌田的佃户享有永佃权,每隔五年(称小田会)或十年(称大田会)缴租一次。其租金称“田会金”,一般低于普通佃租。辛亥革命后,户掌田逐渐消失,但在龙州一带,30年代尚有遗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