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略规划的层次
总体来说,战略规划是综合的和概括性的。但基于组织有效运行中必然会形成的授权和分权,战略规划通常也分为三个层次:总体战略,经营事业(工作业务)战略和职能战略。
1.总体战略
总体战略就是一个组织的整体的全局性战略,它主要说明组织经营的主要方向。总体战略的主要内容有本组织的工作业务范围、资源部署以及有关全局性的方针和原则。通常要求这一最高层次的战略规划具有远见和创造性,比如工作业务的选择(从事于或重点发展何种业务,发展的优先顺序),竞争优势的选择(建立哪些方面的优势),资金的筹集和调配等。
2.经营事业战略
经营事业(工作业务)战略主要考虑的是如何在某个经营事业(工作业务)范围内支持总体战略的实现。它更多考虑的是如何树立该事业竞争优势。在总体战略对该事业的地位认定以后,更进一步具体化,使之成为更为明确的本经营事业(工作业务) 目标和策略。其中最根本的是产品和市场(服务内容及其对象)的定位,以及自己具有的竞争优势。对企业来说它包括诸如产品结构、销售区域、销售渠道、成本和盈利水平等方面的决策。
3.职能战略
职能战略包括各职能领域(如企业有生产、营销、研究与发展、财务和人事策略等方面)。它必须以总体战略和经营事业战略为依据,在各自的职能领域内形成特定的竞争优势,以实施整个组织的战略规划,诸如作出提高生产设备专业化程度、提高营销系统的效率、改革劳动报酬制度、确定研究开发的重点等。
在这三个层次的战略规划中,总体规划是观念型的、长期的规划,一般应具有创造性,从而也比较灵活,也带有相当的风险性。职能规划是执行型的短期规划,较为明确,没有较大的灵活性。处于两者中间的经营事业(工作业务)战略规划则具有介于两者之间的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