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附则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附则 第七十三条 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在职权范围内,为实施本法分别制定行政法规、规章、具体措施和办法。 自治区和辖有自治州、自治县的省、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实施本法的具体办法。 第七十四条 本法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自1984年10月1日起施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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