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附则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附则 第六十五条 本法所称的民办学校包括依法举办的其他民办教育机构。 本法所称的校长包括其他民办教育机构的主要行政负责人。 第六十六条 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经营性的民办培训机构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另行规定。 第六十七条 境外的组织和个人在中国境内合作办学的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六十八条 本法自2003年9月1日起施行。1997年7月31日国务院颁布的《社会力量办学条例》同时废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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