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本费用管理
股份公司企业对有关生产经营的各种费用的核算管理。包括对营业成本、管理费用、销售费用、财务费用、进货费用的核算管理。它是股份公司企业财务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营业成本是公司企业的产品制造成本。能够计入产品制造成本的费用支出,限于公司企业为生产经营商品和提供劳务而发生的各项直接支出(包括直接工资、直接材料、燃料、动力、包装物、商品进价以及其他直接支出)和各项间接费用(包括低值易耗品摊销费、固定资产折旧费、租赁费、修理费、无形资产摊销费等)。公司企业组织生产经营所发生的管理费用、销售费用、财务费用和进货费用不得计入产品制造或营业成本,固定资产的购造支出、无形资产的购入支出、对外投资支出、归还固定资产投资借款的本金和在固定资产投入使用前的借款利息和外币折合差额、在职工福利基金中开支的福利费、给股东发放的股利、被没收的财物、各项罚款赞助捐赠支出以及与生产经营业务无关或国家规定不许列入的其他支出不得列入成本、费用。
公司企业为组织管理生产经营活动所发生的管理费用、销货费用、财务费用以及商业企业的进货费用不得计入成本之内,而应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即直接从当期营业收入中扣除。可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的管理费用,包括由企业统一负担的公司经费(如行政管理部门职工工资、折旧费、修理费、物料消耗、低值易耗品摊销、办公费、差旅费等)、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劳动保险费、待业保险费、董事会会费、咨询费、诉讼费、税金、土地使用费、土地损失补偿费、技术转让费、技术开发费、无形资产摊销、业务招待费、坏帐损失、上交上级管理费以及其他管理费用。业务招待费应本着“必需、合理、节约”的原则从严掌握,在规定的限额内据实列支。坏帐损失限于因债务人单位撤销,依照民事诉讼法进行清偿后确实无法收回的部分,因债务人死亡、既无遗产可供清偿、又无义务承担人而确实无法收回的部分、以及因债务人逾期未履行偿债义务超过三年、确实不能收回的部分。可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的销售费用,包括销售产(商)品或者提供劳务过程中发生的应当由企业负担的运输费、装卸费、包装费、保险费、展览费、差旅费、广告费以及专设销售机构的人员工资和其他经费等。可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的财务费用,包括利息净支出、汇兑净损失和银行手续费等。可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的商业企业进货费用,包括在进货过程中发生的应当由企业负担的运输费、装卸费、包装费、保险费、运输途中的合理损耗和入库前的挑选整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