戈森·赫尔曼·海因里希1810~1858Gossen,Hermann Heinrich
边际效用论的奠基人和以此原理为基石的主观价值论的先驱。1810年9月7日出生于德国的图伦 (Rhineland),1858年2月13日因肺病死于科伦。1829~1833年先后两次在波恩大学学习法律与公共行政管理课程。1834~1841年任律师,后任地方政府税务官员多年。1847年退休后一度与别人合营保险公司。曾学习绘画,研究过音乐,但一生主要从事经济研究。
戈森的 《论人类交换规律的发展及人类行为的规范》 ( “Entwickelung der Gesetze des menschlichen Verkehrs,und der daraus fliessenden Regeln für menschliches Handeln.”)一书是戈森自费于1854年出版的。这本书在戈森生前没有售出几本,而且多年来也无人注意。在他去世前不久,带着深深的失望,戈森决定停止这本书的发行,收回了所有的存书并将它们销毁。戈森对经济学理论的贡献和影响得到承认的过程是缓慢的。这在很大程度上要归因于该书篇章的组织形式和对经济理论的论证方法。这本书没有章节标题,文风晦涩; 文章中运用大量的数学推导但并不规整,所举的数学例子冗长乏味,更不用说深奥难懂的图表。尽管这些方法在这以后都逐渐进入经济理论分析的主流,但当时人们对数学方法在社会问题中的应用仍然存在着深深的厌恶之感。从这个角度看,这本书遭受冷落就并不令人惊奇了。
戈森在著作中把约束的最优化推进到价值和配置理论的核心。从经济学意义来说,这可能是19世纪对这一理论最大的单独的贡献。但是,他没有能够把这种基本原理发展为实用的分析方法。在个人行为层次上,戈森基本的理论探讨集中在有限资源的最优化方面。资源首先是用时间来表示的,即对于任意的生命周期E,如果将其配置在令人快乐的各种活动i中,从而使整个人生的快乐 (用现代术语来说,总效用U的值) 最大化。用符号表示就是max (U=∑Ui/ei) 同时满足∑ei=E。对于一个给定的活动,边际效用Ui假定是花费在这项活动上的时间ei的递减函数,换句话说,人类为满足欲望,获得享乐,使其总量达到最大限度,必有赖于增加享受 (消费) 的次数,但每一次的享乐数量(个量) 又必因其次数增加而递减,直至最后享受的那个单位所增加的享乐数量 (效用) 为零为止; 若再进一步增加,则反而成为负数,享乐变成痛苦。这就是“欲望强度或享乐递减定律”或“效用递减定律”。维塞尔 (Friedrich von Wieser) 把它称之为“戈森定理” 或“戈森第一定律”。
接下来,戈森进而考察时间和效用之间的关系,即在一定时间内,使用几种享乐的最有利方法。他说,假使有人在几种享乐之间有选择的自由而无充分享受的时间,则不论这几种享乐起初的绝对量如何不同 (例如,假设食品为10,衣服为9,香烟为6……),而为要取得最大的享乐总量,就必须在它们之间依次享用 (消费) 其享乐量 (个量) 之最大者,直至各种欲望满足之数量(个量)彼此均相等为止(例如,同为6)。这种情况,被称为 “享乐均等定律”,莱克西斯 (Wilhelm Lexis) 称之为“戈森第二定律”,后来发展成为“边际效用均等定律”。这一理论是使戈森出名的首要原因。在这里,他是前无古人的。并因此开创了价值理论中的 “边际革命”。随后,戈森将这个模型扩展为包括生产在内并引入交换因素。在双边贸易的例子中,作为最优交换的必要条件,戈森假定各方对每种产品的边际效用是相同的。然后,分析扩展到了市场交换。在这里,每一个人都能按照给定的价格参数来交换商品和努力,这些价格以一种货币符号来表示,资源是以支出或收入来表示。最优化的必要条件是“戈森第二定律” 的另一种表示: “货币的最后一个单位在每项令人愉快的用途中创造出同样的快乐”,由此也确定了每个人对每一种产品和努力的市场需求和供给。如果价格是随机规定的,那么,总供给和总需求一般来说是不同的。戈森解释了这种情况如何对价格产生压力,一直到所有市场结清为止。价格因而是由一般均衡内生地决定的。
在社会哲理和改革方面,戈森是个自由派。他认为,通过自由市场,人类能够达到最大可能的幸福。他赞同自由贸易、保障财产权和不分性别的教育。与此同时,他也意识到了外在性和市场不完全的存在。他提倡使用金属货币,取消纸币,要求限制童工和政府资助信用社。在土地使用上,他认为低效率的主要根源在于土地配置的不正常,这使得土地实际上不可能由潜在的效率最高的使用者使用。为了纠正这一缺点,他提议政府用借来的钱在自由市场上购买土地,然后把它租赁给出价最高的人。但戈森并不是一个 “土地社会主义者”,他的目的是改正市场不完全而又不对财产权加以任何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