慢性活动性EB病毒感染chronic active Epstein-Barr Virus,CAEBV
1988年Straus提出的诊断标准如下表。表中第一项持续6个月以上的重症无明确诊断,包括发热,明显淋巴结、肝脾肿大,肺炎,关节炎,慢性活动性肝性,溶血性贫血,骨髓功能障碍,原因不明的皮疹等症状;包括EA抗体阳性的EB病毒抗体效价,如持续升高可诊断。婴儿期初感染EB病毒成为迁延者,EB病毒抗体效价变低。因各单位所验结果差别很大,故不可单纯依照表的抗体效价作出诊断,最重要的指标是抗体反应从正常到显著异常。重症型CAEBV诊断标准
1.病程持续6个月以上的重症
(1)EB病毒初次感染或
(2)EB病毒抗体显著升高(VCA-IgG抗体≥5120倍,EA抗体≥640倍或EBNA抗体<2倍)
2.主要脏器被侵袭的组织学证据
(1)间质性肺炎
(2)骨髓细胞发育不良
(3)葡萄膜炎
(4)淋巴结炎
(5)持续性肝炎
(6)脾大
3.从被侵袭脏器内检查EB病毒
(1)荧光抗体补体法检查EBNA阳性细胞
(2)证实EB病毒基因
表中证据EB病毒基因一项尚待研究,因为用荧光抗体补体法检查EBNA阳性细胞者,还可能是晚期白血化状态;用细胞株化或聚合酶链反应检出来的病毒量,正常儿中也可以见到,因此,需要定出基因量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