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识形态的整体功能
意识形态自身具有的全面认识社会、世界和自然界的内在要求,即尽可能把人们的大部分行为控制于一个完整的体系中。在政治上代表进步倾向的意识形态,同样要求人在其他社会方面也是进步的,它既是发自自身的要求,也是来自人民的期待。意识形态作为思想,一旦掌握了群众,就会成为统一他们个性的支柱。意识形态超越了每个个别的认识、判断、好恶、感情,从内部联系上把它们加以体系化。在这个意义上,意识形态不是每个个别的认识和感情的大杂烩,它具有作为判断标准的职能,这一职能能够使上述因素指向同一方向而成为一个体系。因此,任何个人总会有意识地、自觉地赞同某种意识形态,并加强了支持这一意识形态的群体和阶级、阶层的团结,给予每个赞同者以角色的使命感和行动的力量。参见“意识能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