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
雷霆
古代高车、鲜卑、 蒙古等族风俗。《魏书·高车传》: “俗不清洁。喜(恐为恶之讹)致震霆,每震则叫呼射天而弃之,移去。来岁秋,马肥,复相率候于震所,埋羖羊,燃火,拔刀,女巫祝说,似如中国祓除,而群队驰马旋绕,百匝乃止。人持一束柳桋回竖之, 以乳酩灌焉。 ”《世界征服者史》: “蒙古人的札撒和法律中规定,春夏两季人们不可以白昼入水或者在河流中洗手或者用金银器皿汲水,也不得在原野上晒洗过的衣服,他们相信,这些动作会增加雷鸣和闪电,……每年当他们中间有人遭到雷击时,他们便把他的部族和家室从诸族中迁走三年,在这期间,他们不得进入诸王的斡耳朵。当这类事情发生时,他们在该月余下的日子里不进食,就他们的哀悼期限说,他们在该月的末尾举行一个仪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