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领四川财赋、军马钱粮所官司名。置司利州,并于金州、兴元分置佥厅。后于鱼关置佥厅。
职源与沿革绍兴十五年十一月二十八日置总领四川宣抚司钱粮所(《宋会要·职官》41之46)。十八年五月二十七日,易为今名。
职掌为四川总领官治所。因去朝廷万里,缓急难于倚靠,得自专制利源,责任较东南三总所为重(《朝野杂记》甲集卷11《总领诸路财赋》)。
编制总领官以下官属有:干办公事、主管文字各二员,准备差遣、准备差使各一员。吏额二十。所辖局务有:分差粮料院、审计院、大军仓、大军库、拨发船运官、赎药库、籴买场等(《合璧后集》卷67《总属》、《宋会要·职官》41之44《总领所》)。
简称❶四川总领所。《朝野杂记》甲集卷17《四川总领所》:“今议者犹谓四川总领所多有余羡,其实不然。”《宋会要·职官》41之69:“总领四川财赋军马钱粮所奏:‘利州大军库,系四川根本所在。’” ❷总所。《宋会要·职官》41之66:“四川总领所与东南三总领所事体不同,……四川去朝廷路遥远,又总所不与兵事,凡有调度之费,据其所需应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