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中俄尼布楚条约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中俄尼布楚条约 亦称“中俄尼布楚汉界条约”、“黑龙江条约”。 清康熙二十八年七月二十四日(1689.9.7),清廷与沙俄代表在尼布楚(今俄罗斯涅尔琴斯克)签订中俄第一个条约。正式文本为拉丁文,共六条。规定中俄以额尔古纳河、格尔必齐河为界,由格尔必奇河源顺外兴安岭往东至海,岭南属中国,岭北属俄国;乌第河和外兴安岭之间地区暂行存放,留待后议。严禁彼此越界入侵,双方不得收容逃亡者。 两国人民持有护照者,可过界来往,贸易互市。条约签订后,中俄东段边境相对平静,贸易也有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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