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中俄会订呼伦贝尔协约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中俄会订呼伦贝尔协约 1912年1月,内蒙古陈巴尔虎旗总管胜福、车和扎等勾结沙俄及外蒙古伪军占领海拉尔,宣布“独立”,随即在满洲里成立“自治政府”。 中国政府派兵平叛,沙俄以“调停”为名进行干涉。1913年11月6日,北京政府与沙俄签署协约:规定呼伦贝尔地区为“特别区域”,直属中央政府;呼伦贝尔副都统由蒙员担任,位同省长;该地军队由本地区民兵组成,若遇变乱不能平定时,中国军队须预先通知俄国政府方可赴援,秩序恢复,即需撤回;该地各种捐税收入及其他地方岁入悉作地方经费;该地的土地中国只可取得租借权,且以不妨碍该地人民畜牧为限;该地将来敷设铁路,应尽先向俄国借款,俄国企业家与该地方官缔结条约,经中俄两国委员审定后,中国应即承认等。 1920年1月呼伦贝尔回归祖国,该协约遂告失效。 |
随便看 |
|
文网收录3541549条中英文词条,其功能与新华字典、现代汉语词典、牛津高阶英汉词典等各类中英文词典类似,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中英文字词句的读音、释义及用法,是语言学习和写作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