御批状纸
汉族清代帝王传说。流传于河北承德。相传乾隆皇帝带着三朝元老刘统勋微服出巡,路上看见一个少女面带泪痕,便问她是怎么回事。她说丈夫八岁死了,公公四十来岁要扒灰,她不从常遭痛打。刘统勋听了代写了一份状纸,交与乾隆。上写:“十七娶,十八霜。公公在,婆母亡。一间屋,半铺炕。恳青天,作主张。”乾隆反复看了几遍,越看越觉得刘统勋有才气,寥寥24个字,含蓄委婉,简洁明晰,遂接过笔作了御批:“黄花女,绿叶翠,哭哭啼啼马前跪。只应十七嫁十七,那容十八配八岁……敕令汝县即准状,判决此婚当堂退。”少女谢过二人来到本县告状,知县一看,大吃一惊,刘统勋写了状纸,又有御批,他哪敢不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