御史台检法官职事官名。隶御史台。
职源与沿革宋初刑部、大理寺、三司均置检法官,而御史台迟至熙宁十年(1077)才置(《合璧后集》卷25《御史台检法》)。南宋沿置(《宋会要·职官》55之26)。
职掌检照适用的法律条文,并于台官运用时予以审察(《合璧后集》卷35《御史台检法官》)。
品位从八品(《宋会要·职官志》17之3)。位在御史台主簿之上(《宋会要·职官志》8《绍兴以后合班之制》)。
编制一人(《宋史·职官志》4《御史台·检法》)。
简称❶台法。全称应为御史台检法。《合璧后集·目录》卷25《台官门》:“御史中丞…… 监察御史台簿 台法。”《合璧后集》卷25《御史台》:“御史中丞”、“侍御史”、“殿中侍御史”、“监察御史”、“御史台主簿”、“御史台检法”。 ❷检法官。《宋史·陈良翰传》:“荐为检法官,迁监察御史。”《宋史·郑㲄传附王庭秀》:“荐为御史台检法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