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两审终审制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两审终审制 诉讼案件经过两级法院审判即告终结的制度。 我国人民法院分四级设置,即基层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审判案件,实行两审终审制。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的第一审判决和裁定,当事人或人民检察院如有不服,可在上诉期限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或抗诉。 上一级人民法院作出的第二审判决和裁定,是终审的判决和裁定,立即发生法律效力,不得再向上一级法院上诉。 最高人民法院是我国的最高审判机关,所作的第一审判决和裁定就是终审判决和裁定,不能上诉。我国实行两审终审制,便于群众诉讼,有利于迅速、正确的处理案件。 及时解决纠纷,惩罚犯罪,保护人民。是一项行之有效的制度。 |
随便看 |
|
文网收录3541549条中英文词条,其功能与新华字典、现代汉语词典、牛津高阶英汉词典等各类中英文词典类似,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中英文字词句的读音、释义及用法,是语言学习和写作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