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步垣1889—1970江西德兴人 曾任国民政府最高法院推事,最高法院民庭庭长,司法院大法官。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去台湾,续任“司法院”大法官。著有《刑法义例》。 字:咸皎 徐步垣1889——1970字咸皎、江西德興人,1889年(清光緒十五年) 生。畢業於北京中央法政專門學校。曾在北京政府司法部任職。1927年南京國民政府建立後,在司法行政部任職。1935年7月,任最高法院推事。1948年9月,任最高法院民庭庭長。行憲後任司法院大法官。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前去臺灣,續任“司法院”大法官。1970年逝世。終年81歲。著有《刑法義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