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东林党案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东林党案 明万历十二年(1604),顾宪成、高攀龙等重建东林书院,实行讲会制度,每月一小会,每年两大会,通过讲会,提倡名节道义,“讽议朝政、裁量人物”,将学术活动与政治斗争相结合。他们关心国家大事,反对明哲保身,抨击魏忠贤阉党乱政,在当时成为东林书院的特色。东林书院也因此影响日大,声誉日隆,不少人以挂名东林为荣。在职官员邹元标、赵南星、左光斗“多遥相应和”,在朝野形成了以士大夫为主的政治反对派势力。天启年间,杨涟、高攀龙等人在朝廷力劾魏忠贤及其党徒。于是魏忠贤就假事端迫害异己。天启五年(1625),魏忠贤查封东林书院,捕杀东林党,甚至将天下讲会书院都视为东林同党,将其与东林书院一起禁毁。直到崇祯即位,惩办魏忠贤党徒,东林党人才得以昭雪。东林党人的刚直不阿品质和忧国忧民的治学精神为后代知识分子树立了榜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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