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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词 张耀曾
类别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释义

张耀曾1884,一作1885—1938

云南大理人
同盟会员。法学家。曾任唐绍仪、黄郛两内阁司法总长,上海法学院法律系主任等职。著有《考察司法记》、《列国在华领事裁判权法要》等。
字:镕西、榕西、熔西
号:崇实、雄西

张耀曾

民主革命时期的白族爱国主义者张耀曾事略
辛亥革命斗士张耀曾的一生
张耀曾
宋文熙
张锡禄
(美)勃 德等编
大理文化1982年4期
大理州文史资料第3辑第157页
中华今代名人传第29页

张耀曾

白族政治家张耀曾思想评介
十种辞书工具书民国人物生卒年订补(134)张
耀曾应改标为(1885—1938)
龚友德
王学庄
云南文史丛刊1986年2期
近代史研究1986年3期
张耀曾先生生平考略
张耀曾
张耀曾事略
杨克诚
陈润圃
张曙东
大理文化1986年6期
云南文史丛刊1990年2期
云南方志1990年5期

张耀曾1885—1938

近代白族政治活动家和法学家。字蓉溪,又字熔西、膺希。笔名崇实。云南大理喜洲人。张氏为南诏、大理国白族大姓之一,至清代因民族歧视而附会为祖籍“江南凤阳人”。祖张其仁为道光六年(1826)进士。父张士鏸为光绪六年(1880)进士。自幼受家学,尤好史传及时务书报。16岁,入京师东文学社。18岁考入京师大学堂。后以优异成绩选送日本东京帝国大学攻读法学。思想倾向革命,在日本主办《云南杂志》并参加同盟会。辛亥革命爆发,返南京,任云南代表,参与草定《临时约法》,被选为临时参议院议员,任法制委员长,兼同盟会评议部议长,协助总理孙中山。国民党成立,任总干事,兼政务研究会主任。1913年,国会成立,当选为众议院议员,主持起草宪法初稿,称《天坛宪法草案》。袁世凯解散国会后,再次东渡日本,完成学业,获法学学士。归国后,任北京大学教授,兼法科学长。袁世凯窃国称帝后,回云南参加唐继尧、蔡锷的护国军讨袁。1916年,袁世凯死,遂力促黎元洪出任大总统,被任命为司法总长。1921年,美国在华盛顿召集太平洋会议,受聘为高等顾问。次年,任法权讨论委员会委员长,兼司法总长。旋赴各省视察,整顿法制。又延聘大批专家将国内现行法规民法、刑法、商业法等17种、百万余字译成英法两种文字,亲自审订译文,以便国外了解中国的司法状况。1923年,因曹锟贿选总统,遂首先通电反对。翌年,曹锟倒台,复掌司法,与国务总理黄郛等摄行大总统职务。重要政令,如修正《清室善后条件》等,均出其手。其后,段祺瑞执政,遂集体辞职。旋因张作霖入京称大元帅,复辞去法权讨论会委员长,至上海任律师,并至各大学教授法学。“九·一八”事变后,与黄郛、黄炎培等发起成立中国建设学会,探讨除军事对抗之外,以经济、外交等诸方面抵御日本。抗日战争爆发后,先后被聘为国防参议员、国民参政会参政员。不久病逝。一生正直,廉洁奉公,利用法律维护国家权益。日本侵华后,奉行“不误国,不卖身,不做官,不见日本人”的准则,“以中国独立为唯一目标”,表现了崇高的民族气节。身后留下《考察司法记》10卷,《列国在华领事裁判权志要》2卷,《民法讲义》多卷,《知非集》4卷,为研究近现代中国政治、司法的重要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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