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祖诒
江苏常熟人,1918年6月19日生。1964年任台湾当局“行政院”参议。1967年任“行政院”编译室主任。1972年任“行政院”秘书室主任。1973年任“行政院”副秘书长,并兼任台湾“中国石油公司”与中央再保险公司总监。1978年5月任“总统府”副秘书长。1981年离职。1986年7月10日被指定为“侨选增额立法委员”与“监察委员遴选工作委员会”委员。1988年10月被聘为“总统府”国策顾问。1981年3月当选为国民党第十二届中央委员,1988年7月当选为第十三届中央委员,1993年8月被聘为国民党第十四届中央评议委员,1997年8月续聘为国民党第十五届中央评议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