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字词 | 东北人民政府 |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 释义 | 东北人民政府 第三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东北解放区的人民政权。1949年8月26日在哈尔滨正式成立。成立前,东北的行政机构是东北行政委员会,下辖松江、合江、黑龙江、嫩江、吉林、辽宁等省。1949年春中共中央东北局和东北行政委员会决定召开东北人民代表大会,成立东北人民政府。8月21日至26日东北人民代表大会召开。东北行政委员会主席林枫在会上作了《关于三年来工作的报告》。会议选出高岗、李富春、林枫、高崇民等四十一人为东北人民政府委员会委员,李延禄、司汉民等十一人为候补委员。全体委员于27日举行第一次会议,推选高岗为东北人民政府主席,李富春、林枫、高崇民为副主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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