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昌邦
台湾省彰化县人,1946年11月13日生。1967年台湾辅仁大学法律系毕业,1971年获政治大学法律研究所硕士,1986年在美国哈佛大学进修。1972年至1976年任台湾当局“行政院法规委员会”科长。1977年任 “财政部”秘书室专门委员、法规委员会执行秘书。1982年任台湾证券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委员,1988年升任主任委员。1993年4月任台 “财政部”常务次长。1995年2月任“行政院”副秘书长。1996年6月任“经济部”政务次长,至2000年5月止。1997年8月当选为国民党第十五届中央委员。著有《税捐稽征法论》《刑事诉讼: 举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