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文收
唐代音乐家。历任协律郎、太子率更令。精通音律,善于作曲。据《新唐书·礼乐志》载: “初,隋用黄钟一宫,唯击七钟,其五钟设而不击,谓之哑钟。唐协律郎张文收乃依古断竹为十二律,高祖命与孝孙吹调五钟,叩之而应,由是十二钟皆用。”祖孝孙逝世后,认为其所创《十二和》制未备,便诏有司厘定。同起居郎吕才一起,考正律吕,叶其声音,使之完备。贞观十一年曾请求重正余乐,唐太宗认为人和则乐和,若百姓安乐,金石自谐,未予同意。唐高宗即位时作《景云河清歌》(亦即燕乐),由四部组成:一《景云舞》,二《庆善舞》,三《破阵舞》,四《承天舞》;演奏所用乐器有玉磬等二十余种。定乐后,曾铸铜律三百六十、铜斛二、铜秤二、铜瓯十四、秤尺一。另传曾著《新乐书》十二卷。
唐贝州武城 (今河北南宫)人,父张虔威。文收善音律,曾览萧吉《乐谱》,以为未甚详悉,更博采群言及历代沿革,裁竹为十二律。时太宗将创制礼乐,召文收于太常,参定雅乐。贞观十四年 (641),制 《景云河清乐》。名曰 “燕乐”。咸亨元年 (670),迁太子率更令,卒官。撰《新乐书》十二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