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庆思
字永铭,山西省徐沟县人,1902年生。山西工业专门学校毕业。1926年至1935年任国民党徐沟县党部常委兼组织部长,山西省党部特派员,太原市党部委员兼民众训练委员会常委,省、市总工会常委等职。1936年至1937年任中统局下属天津区、华北区主任。1938年至1942年任国民党绥远省党部委员兼书记长、第八战区青年训练团主任、中统局绥远调查室主任。1942年任国民党第八战区党政总队长兼敌后工作委员会常委及秘书长、中统局华北办事处处长。1948年当选第一届国民大会代表。1949年任国民党组织部驻包头办事处主任、内政部华北办事处处长。1949年去台湾,仍任台湾当局“国大代表”。1950年至1964年任台湾当局 “司法部调查局”副局长、局长。1960年当选台湾“国民大会”第三次会议主席团主席。1964年起任国民党中央纪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1972年退休。1963年11月当选为国民党第九届中央委员,1969年4月、1981年3月、1988年7月、1993年8月、1997年8月被聘为国民党第十、十一、十二、十三、十四、十五届中央评议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