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平沼
台湾高雄人,1939年5月24日生。1967年台湾中兴大学法律系毕业,司法官训练所第九期结业。曾任高雄市前镇国民小学教务主任,彰化地方法院推事,新竹、台中地方法院检查处检查员、律师。后从事工商业,历任台中港税务所所长,税务研究基金会董事长,光华证券投资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金鼎综合证券公司董事长,台湾商品条码策进会董事长,台湾省商会理事等职。1983年当选为台湾当局“增额立法委员”,1986年、1989年连选连任。1989年参与筹组“海峡两岸商务协调会”,1990年1月21日任该会首任会长。1993年2月接任国民党正中书局董事长。并任台湾省商业会理事长,金鼎综合证券名誉董事长,光华证券投资信托公司董事长等。1993年2月任正中书局董事,同年3月任台湾海峡两岸商务发展基金会董事长。1995年任环华证券金融公司董事长。1988年7月当选为国民党第十三届中央委员,1993年8月当选为第十四届中央委员,1997年8月当选为第十五届中央委员。著有《各国宪法比较》《民法物友论》《各国自由贸易区之研究》 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