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子源
台湾台中人,1942年生。台湾大学法律系毕业,英国剑桥大学研究。1963年高考律师第一名及格,1984年获日本名城大学法学博士学位。曾任台湾东海大学、逢甲大学副教授,律师,团管区后备军人辅导中心主任,民防大队副大队长,育幼院执行长,红十字会会员,扶轮社社员等职。1972年执业律师。曾任20多个民间团体的法律顾问。1985年11月任台中市市长。1987年12月任台湾省政府顾问,1989年7月任台湾当局 “经济部” 国营事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1993年6月任“中油公司”董事长,1996年12月因涉案被撤职。1988年7月当选为国民党第十三届中央委员,1993年8月、1997年8月当选为第十四、十五届中央委员。著有 《孝的启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