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昼1711—1765姓爱新觉罗氏,清世宗第5子。雍正十一年(1733),封和恭亲王,乾隆帝继位后参与朝政。为人骄纵不法,喜言丧礼,曾自订丧仪,亲坐堂中,令家人当面演练致哀,平素将明器置于床侧,饮酒宴乐如常。 弘昼 弘昼?—1765清朝宗室。世宗雍正皇帝第五子,母纯懿皇贵妃耿佳氏。雍正十一年 (1733)封和亲王。十三年,与弘历一起掌管办理苗疆事务处。高宗即位后,弘昼参与议政。弘昼从小行事骄横。高宗对他很宽容。曾在正大光明殿监督八旗子弟考试,到中午,弘昼请高宗回去进食。高宗未走,弘昼冒然说: “上疑吾买嘱士子耶?” 高宗并不计较他的失礼。他天性很爱奢侈,被赐予雍和宫中世宗遗留的钱财器物。曾制订丧仪、造作明器,不讳言丧葬。乾隆三十年 (1765) 死去。谥恭。有子永璧等。 ☚ 允禄 弘瞻 ☛ 弘昼?—1770?清朝宗室。满族,爱新觉罗氏。世宗※胤禛第五子。雍正十一年(1733),封和亲王。十三年,设办理苗疆事务处,与弘历同领其事。乾隆间,预议政。著有《稽古斋全集》八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