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府司录参军事曹官名。
职源与沿革唐开元初有京兆府司录参军(《六典》卷30)。五代后梁开平元年四月诏置开封府司录参军事(《旧五代史·职官志》)。北宋沿置。
品位❶宋前期正七品以上,以朝官充。 ❷《元祐令》为从七品。 ❸南宋时正七品(《分纪》卷38《司录参军》、《庆元条法》卷4)。
编制一人(同上书卷) 。
简称与别名❶开封府司录、司录参军。《元丰官志·牧尹官额》:“(开封府)府属:司录参军。”《合璧后集》卷78《知录》:“陈希亮字公弼,为开封府司录。”《庆元条法》卷4《官品令》:“开封府司录参军事 为正七品。” ❷督邮、纲掾。司录参军近于汉、三国、东晋时督邮,有纠绳之职,故有督邮别称。司录提纲本府六曹官,故或称纲掾。《胡文恭集·行间仲宣制》:“督邮、纲掾之峻。”《合璧后集》卷78《知录·历代沿革》:“在汉魏间及江左为督邮、主簿。……掌总录众曹。”《职源撮要·录事参军》:“与一府政,纪纲之掾。” ❸员外。诸京府司录过称。《宋会要·仪制》5之4:“府司录参军、县令等并不得呼‘员外’,京府司录不在此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