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银行留成利润
从建设银行实现的利润总额中按照规定留给建设银行使用的那部分利润。建设银行的留成利润按不同比例建立发展基金、职工奖励基金和福利基金,并根据国家规定缴纳“国家能源重点建设基金”。建设银行总行的利润留成比例由财政部核定。总行根据下属分行的具体情况,分别核定各分行利润留成比例,并实行按季预提、年终清算方法。按季预提是按批准的财务计划利润总额1/4的80%提取。其计算公式如下:

为了反映和监督建设银行预提利润留成的情况,应设置属于资金来源备抵调整性质的“预提利润留成”科目,按照规定预提的利润留成资金记入付 (借) 方;年度结束后转入“上年损益”科目时,记入收 (贷)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