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用地全面管理
从建设用地的基本内涵出发,对建设用地进行全方位的管理。包括: (1) 国家建设用地管理; (2) 乡 (镇) 村建设用地管理; (3)农业建设用地管理,主要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个人修建的服务于农业生产的固定建筑设施等所占用的土地,如小型农田水利、农村道路、固定晒场和农用仓库等; (4) 建设用地有偿使用 (征收城镇国有土地使用税和农村宅基地及乡村集体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 (5)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出租和抵押的管理。同时管理手段转向行政、经济、法律和技术的综合措施,并加强建设用地宏观计划与微观定额指标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