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生态农村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生态环境保护不容忽视。应采取多项措施,大力加强农村生态建设。党中央、国务院提出建设 “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 的社会主义新农村,社会主义新农村必须建成生态文明农村。
❶加快农村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村的生活条件。在适宜地区全面推进农村户用沼气建设,推广沼气综合利用技术,加强沼气服务体系建设,使农民群众用上卫生安全的燃料。搞好给排水和垃圾集中处理设施建设,做好农村改厨、改厕、改圈、改水工作,解决住宅与畜禽圈舍混杂问题。搞好村庄和村际通道绿化工程,加强沟、河、渠绿化,改善农村环境卫生和村容村貌,优化人居环境。
❷通过必要的环保手段,优化农村的经济结构,淘汰落后的生产方式和工艺,提高农业生产的集约化水平,促进农村生产力发展,提高农村的可持续发展能力。抓好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着力从源头上防治水资源污染,保护饮用水源地水质; 引导农民科学使用化肥、农药和农膜,因地制宜推广种养业清洁生产技术,发展生态农业; 组织实施好退耕还林 (草)、天然林保护、重点地区防护林、野生动植物保护及自然保护区、防沙治沙等重点林业生态工程建设,实现宜林荒山荒滩荒地全部绿化,提高生态承载能力。具体措施有: 加大对保护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的宣传,鼓励农村施用无公害肥、药,生产无公害的、绿色的农产品; 各地区在基础设施建设、能源建设、生活污水及垃圾处理以及城镇污染处理设施的建设方面加大财政支持; 应加强农村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的技术开发与推广工作,建立生态预警机制; 国家应加大对农村生态建设的财政投入,以维护农村自然生态系统的良性循环。彻底解决农村脏、乱、差问题,全面改善农村生产与生活环境,建设 “天蓝、水清、地绿”、人地和谐、生态文明的社会主义新农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