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业追加值亦称“建筑业增加值”或 “建筑业附加值”。指从施工企业的总产值中,扣除外购并用于生产的原材料、燃料、电力的价值和外单位所提供的劳务价值后所剩余的价值。它反映施工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对劳动对象进行加工的价值。各施工企业追加值之和就是建筑业追加值。我们现行试算追加值的方法,主要采用收入法,它是从最终产品的角度出发,将投入生产资料和劳动力后所获得的收入,包括企业获得的利润、缴纳的税金、计提的折旧基金以及劳动者个人所获得的收入和享受的福利待遇相加求得。其计算公式为: 建筑业追加值=利润总额+税金+工资+职工福利基金+固定资产折旧+其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