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字词:

 

字词 建筑业管理
类别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释义

建筑业管理

历代政府均设置机构对建筑业进行管理。明以前设工官 (工部)。晚清时期,省设劝业道,市、县设工房 (工务局)。民国时期,省设劝业道 (实业局)、建设厅 (建设局),县、市设实业所 (实业科、第四科、建设科)。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四川先后由西南建筑工程管理局、四川省建筑工程管理局、四川省城市建设厅、四川省建设局、四川省建设厅、四川省城乡建设环保厅等主管建筑业。1985年9月起,正式设立四川省建设委员会管理建筑业至今,地、州、市 (县、区) 设立建委 (建管局、城建局) 等主管建筑业。
1979年前实行计划经济,基本由主管部门根据列入计划的基本建设项目分配设计和施工任务,设计单位所需费用由国家按年度拨给事业经费,施工单位所需直接费 (人工、材料、机械等) 和间接费 (队伍调遣、安置、管理、机械设备折旧等) 由建设单位在国家投资限额内分期支付,完工后结算。其中施工所需的钢材、木材、水泥 (通称 “三材”) 由建设单位根据国家下达计划调拨供应,大宗地方材料 (砖、瓦、砂、石等) 由施工单位自行采购,工艺设备等则由建设单位按计划向有关部门订货。“一五” 计划时期,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曾实行承、发包制度,施工单位有法定利润,内部可实行计件工资,招聘合同工。“二五” 计划时期起均废除。“三五” 至 “五五” 计划时期,曾在重点工程建设现场成立由主管部门牵头,建设、设计、施工单位及专业银行等参加的现场指挥部。“二五”计划时期废除承、发包制后,曾实行基本建设大包干; 1967年起改为工程经常费制,1973年又改为按施工图预算、由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收取37%的切块包干经常费制; 1976年恢复甲、乙方承、发包制,政府规定施工单位的取费标准。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全面推行改革开放。80年代初,省政府适当扩大预算外地方自筹资金份额,下放部分建设项目审批权限; 试行基本建设拨款改贷款制度,恢复承、发包制度,逐步提高法定利润收取比例; 在部分国有大、中型建筑企业中进行扩大企业自主权试点; 缩小指令性计划,实行招标、投标承包责任制; 改革建筑企业的用工制度和分配制度,扩大建筑企业的经营范围; 提倡一业为主、多种经营; 引导建筑企业向省外、国外开拓。
进入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转轨时期,四川省人民政府对建筑业的管理,基本上是通过宏观调控、定额管理、质量监督、资质审查、实行招投标制、全面质量管理、计量管理、安全管理、发放建筑产品生产许可证、企级升级考核制度、技术职称评聘制度、岗位培训制度以及不定期的市场整顿等手段,逐步由行政管理向法制管理,由粗放经营向集约经营过渡。建筑企业的内部管理,由计划经济时期的封闭式管理演变为开放型的现代化管理,使建筑生产力诸要素得到较为合理的配置。其主要手段除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推行全面质量管理及百元产值工资含量包干等外,还应用网络计划、项目法、工法等。

随便看

 

文网收录3541549条中英文词条,其功能与新华字典、现代汉语词典、牛津高阶英汉词典等各类中英文词典类似,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中英文字词句的读音、释义及用法,是语言学习和写作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4 Ctoth.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2021023879号 更新时间:2025/8/12 20:37: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