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党建政1949年11月,中共新疆分局确定在新疆建立共产党组织的方针、步骤。1950年,建立中共喀什区委员会、中共迪化区委员会和伊犁区党委。随即着手建立所属各地委及其所属县委。到1952年底,全疆先后建立3个区党委、10个地委、1个市委,以及81个县(市)委和500多个区委,并在部分乡建立党支部。在建党同时,还着手建立新疆各级人民政权。1949年12月,新疆省人民政府成立,并讨论通过《新疆省人民政府委员会目前施政方针》。根据《施政方针》,省人民政府即着手改造各级旧政权。从1950年1月到1952年底,抽调干部、战士及新疆本地民族干部一起,组成建党建政工作队或中共县一级工作委员会,接管和改造各地专署、县政府、警察局、法院等机构。到1952年底,全省10个专区、1个市、81个县、393个区、2200个乡的人民政府全部组建完成。此后,还在废除保甲制度的基础上,建立基层人民政权组织。至此,在全疆范围内建政任务基本完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