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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词 庞春梅
类别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释义
庞春梅

庞春梅

在西门庆家里,春梅是潘金莲房里的一个丫头,花银子买来的—— 《金瓶梅》 里的丫环婢女全是买来的——身价是十六两银子。因潘金莲的主张,她被西门庆收用过,不过身份仍大体和玉箫、迎春、兰香等差不多,大家都叫她春梅,潘金莲有时也叫她 “怪小肉儿”,这是当时的土话,有亲昵的味道,她自己则喜欢人家叫她“大姑娘”,我们连她的姓也不知道。西门庆死后,潘金莲和陈经济偷情,春梅亦被裹进去,事发被卖到守备府。因她替周守备生了一个男孩,成了宠妾,这时作者才告诉我们她原来姓庞,至于她的家世什么的,我们还是不知道。春梅的命运还真不坏,守备夫人恰在这时候死了,就把她扶了正,当了大奶奶,她就利用机会,收留了落魄的陈经济,还和他保持关系。不料金兵入境,守备战死,转眼间春梅守了寡,又不贞,和仆人有染,生了骨痨症,终于死于贪淫,匆匆结束了一生,亡年二十九岁。
春梅的名字亦占了《金瓶梅》书名的一个字,使我们不敢对她等闲视之。说起来《金瓶梅》 写了几十个女性 西门庆家里有一妻五妾,丫环仆妇更多,很多人和西门庆都有过关系,作者为什么要单调出春梅和潘金莲、李瓶儿并列来命名他的小说呢?这倒是个很有意思的问题。有人从这三个角色在小说中所占故事的份量来看问题,认为小说前半部的女主角主要是潘金莲和李瓶儿,自六十二回李瓶儿死去,八十五回潘金莲被杀,后面就是由春梅演主角了。这或许有一定道理,春梅后来当了守备夫人,搭救潘金莲不成,派人收敛潘金莲的尸体,还和陈经济认假姊弟,打点旧时风月,又折磨孙雪娥,勾引周义,永福寺遇见吴月娘,接着游旧日池馆,吊葡萄架,问螺钿床,确有一番表现。不过,《金瓶梅》中的女角色中还有西门庆的大老婆吴月娘,这个人物比春梅更贯串全书,特别是到了后面,她在故事中占的份量实在不亚于春梅,更何况其地位又在潘金莲和李瓶儿之上呢?这就提醒我们,在作者眼里,潘金莲、李瓶儿、春梅必然有着某种共同的东西,作者的这样命名有其特别的意蕴,吴月娘应是另一类人,和这个人没关系。有人认为这三个人有一种共同的特质,那就是“强烈的情欲”,这倒是很有见地的看法。清人张竹坡曾说《金瓶梅》一书 “独罪财色”,若从全书实际流露出来的倾向来看,恐非尽然,但他拈出的 “财色”二字,确实点明了 《金瓶梅》一书重要的表征。所谓 “财色”,说穿了就是欲,在 《金瓶梅》 中,潘金莲、李瓶儿、春梅正是欲心最重的女人,且都惨死在欲中。因此作者的命名,大有揭示情欲,并通过情欲探讨社会、人生和人性问题的意思。旧时杜撰王世贞作《金瓶梅》 故事的人说,《金瓶梅》 书名是王世贞偶见朝堂里金瓶插梅花随口编造来应付仇敌严士蕃的,时下印的有关《金瓶梅》的书刊封面常常画一个插有梅花的花瓶,就象早期西方翻译家把 “黛玉”解释为青黑色的石头差不多,实在没有揣摸到《金瓶梅》作者的心思。
以三个不能克制情欲并终于死于欲海中的女人名字来命名小说,显然包括作者警世的用意,这也是当时时代的风气。晚明这样一个人欲横流的时代,确实很容易引发那些在传统礼教纲常薰陶下长成的小说家们作为社会洞察者的忧虑和匡济世导民心的使命感,所以有的小说干脆就直接以喻世、警世、醒世命名。这不光是中国小说表示其依附礼教,靠拢史传,企图取得名份的努力,也实在是小说家的自觉态度。作为一种历史文化长期积淀而形成的“集体无意识”是很难被突破的。即如新的文化因素强大到足以掀起一次规模宏大的文艺复兴运动的欧洲,在那些反映新的时代精神的文学作品中,比如乔叟的短篇小说、西班牙的文人小说和民间创作的《小癞子》里也都不乏说教气,甚至是那样热情礼赞女性解放的卜伽丘,有时也会教导人们: “千千万万女人无论从天理。从人情、从法律上说,都是从属于男人,听候男人支配和统治的。” 《十日谈》最后一个故事所宣传的类似中国三从四德的观念更会令中世纪所有的道德家都投赞同票。
因此,当《金瓶梅》的作者认真地告诉我们情欲将导致罪恶,这三个女人的惨死都是罪有应得,我们完全可以相信他道德的真诚,作者已经给了他的人物“艺术的公道”。但是,最使作者尴尬的是,尽管不少人——象张竹坡、刘廷玑——理解作者的苦心,他的这部小说却仍然摆脱不了诲淫的恶谥,这其中的问题出在作者的声明是一回事,他的描写却是另一回事。作者好象有意无意地告诉读者,情欲是恶的,但这些恶劣的情欲实际上又是人生很难克服的。你看李瓶儿明知自己罪恶深重,死前印了许多佛经来赎愆,又请人替她念经消灾,但其对西门庆邪恶的痴情仍是至死不谕;潘金莲声言“明日街死街埋,路死路埋,倒在洋沟里就是棺材”,预感到自己的路走下去决没有好下场,却淫行不改;春梅已经贵为守备夫人,反而情欲愈炽,最后还是死于贪淫。作者近似夸张的描写,所传达的实际里就是这样一种人欲不可抑制的观念,这正是晚明时代的社会心理。这种观念心理冲破了作者思想上的道德格范,流露出作为小说家的表现者的愉悦,就好象充斥着道德说教的“三言二拍”实际常常遮掩不住作者对“好货好色”等邪恶行径不无欣赏的意兴心绪一样。
按着流行的说法,这是这部小说创作中的矛盾,人们总是希望作家能保持一贯的道德态度,但创作过程实际上是受复杂心理机制制约的,作家创作时的心态决不可能是一成不变的。对《金瓶梅》来说,人们指责作者说教,或者批评作者张扬情欲,都是有道理的,这对作者来说实在是一个难以克服的心理上的“二律背反”。作者正是在这种心理的动荡中展示人物的命运,揭示人生的。老实说《金瓶梅》的作者是一位既成熟又不成熟的小说家,是一位伟大却又浅薄的小说家;在他的作品中,文明和野蛮,弘大和卑琐,高妙和庸碌奇妙地掺杂在一起,常常使读者和批评家难于剥离而陷入迷惘,我们的责任,不在于攻击和嘲笑,而在于发现和把握。也许,正是这种创作心态的摆动,才使作者小说家的天才没有完全被窒息,使作品呈现出真正的不平常。不是吗,中国古代的小说戏曲,许多也写人物的命运,但对人物人生意义基本上都是以道德感情来评价的,历史故事里的奸臣反贼,公案故事里的盗匪以及苟且的男女,决无例外都要落个可耻的下场。《金瓶梅》 里的三大淫妇的下场也是一种道德的判决,但和其他许多小说不同的是,其他小说中所有坏人的人生的一切都笼罩在道德的判决之下,很少有生命的光彩,《金瓶梅》 里的人物,即使是恶贯满盈的坏人的生命也并不完全是灰色的,这就是作者心理另外一种意识的作用,当他已经在人物命运设计上表示了对传统道德意识的忠诚以后,具体描摹人物生活经历、音容笑貌的时候,那种由生活中得来的真切感受,就经常夹杂着异端意识,化成他创作的灵性。
淫妇庞春梅——这是作者对自己人物的定性,但从作者的描写看,恰恰也是作者告诉我们春梅又是一位个性很突出的女性。这首先表现他对春梅气质上的描写。人们常常以为春梅故事中最重要的部分都发生在小说的末尾,其实,从春梅在小说中一出场,她就充分表现出她的个性。在书中,她不是最美或最聪敏的一个,身份也非常低贱,但她天生有一种傲气和身价感。她和玉箫、迎春、兰香一起被挑出来学弹唱,却总是瞧那三人不起,骂她们贪吃爱玩,骂她们好与僮仆狎混。春梅在丫环仆妇中鹤立鸡群,并不仅因为她俊俏、聪慧,又喜谑浪,善应对,实质在于她的气质。除了书中的最后几回,我们甚至看不出春梅的贪淫,在男女之事上,虽然她曾先后失身于西门庆和陈经济,却都是被动的,很难要她负什么责任,大户人家的通房丫头,想“珍重芳姿昼掩门”,怎么可能呢?但是教弹唱的李铭想动她的脑筋,不过捏了一下手,她马上就疾言厉色相向,骂得李铭拿着衣服就往外跑,十分狼狈。春梅自己很看重自己,有一次她叫申二姐为她唱《挂真儿》,申二姐正陪着吴氏大妗子和两门大姐,不肯侍候她这一份,她就把那个盲女子臭骂了一顿,骂得非常恶毒。她之所以和潘金莲沆瀣一气,大概多少有依助这个靠山使自己扬眉吐气的意思。后来,吴月娘嫌她与潘金莲狼狈为奸,叫薛嫂把她领出去卖,她竟“头也不回,扬长决裂,出大门去了。”那气概就决非是一个仅靠依附他人的人所能有。大概正是因为春梅这种与众不同的气质,使来西门宅看相的吴神仙一眼就从一群淫贱的媵妾之间,看出这个婢女长着“贵相”。
吴神仙相面是在第二十九回,这无疑是在向我们暗示作者的创作构思,后来 《红楼梦》也学着这个法子安排了太虚幻境,以金陵十二钗册子里的判词和红楼梦曲子来概括人物后来的遭际命运。遗憾的是曹公没有把书写完就含泪长逝,弄得我们的红学 “探佚”家们夜里睡不着觉,老是考虑书中人物的结局。《金瓶梅》倒是写完了,吴神仙说春梅要“得贵夫而生子”,还要戴珠冠,先前大家都怀疑这一点,“就有珠冠,也轮不到他头上”,但春梅确实真的成了守备夫人。在我们看来春梅的后来富贵,是因为她命运好,但这种江山轮流转的安排,在作者除了有说明人生命运难测的意思,也多少包括他对人物个性气质倾倒的原因。我们看春梅当了守备夫人并没有象平庸的婢女当了夫人以后那样手足无措。在永福寺重遇吴月娘,把吴月娘吓得要逃跑,怕她羞辱报仇,没料到她不废旧礼,拜见月娘,还送礼物给官哥,这种气度恢宏的表现不完全是囿于礼制,春梅是不理那一套的,而是在相比之下,用吴月娘的那种常人气质来映衬春梅的不凡。
作者对春梅的个性气质十分偏爱,但又决不遮掩她的这种个性气质中也包含着恶的成分,春梅聪明干练,但也刻毒、凶残,比如她对西门庆那个最可怜的小老婆孙雪娥就恨不得置于死地而后快,后来得到机会,她把孙雪娥真是折磨苦了。大千世界,芸芸众生,人确是复杂的,《金瓶梅》作者对中国十六世纪一个带着各种杂色的女人的描写无疑可以使我们大开眼界,假若我们有这种艺术感受力的话。但作者的创作决不是无隙可击——象老巴尔扎克经常表现出来的那样。即如春梅来说,小说前半部当她还是一个配角的时候,我们就能透过纸背,感受到她的生命活力,但越到后来,作者的描写似乎越缺乏力度。这与当时这部小说前后艺术上的不均衡有关,《金瓶梅》 从第七十九回西门庆死后,精彩的地方就越来越少了。其实,这倒不是 《金瓶梅》一部书的问题,结末不振,几乎是中国古代长篇小说的通病,这种普遍现象的产生有历史和文化的原因,也与作者的创作心理有关。《金瓶梅》写到后来,作者急于完成的是他的道德论证,对于真正的生活感受似乎已经兴致阑珊了。而按照作者的构想,春梅故事的重点是安排在这部书的后面的,现在作者既然已经失去了表现生活的热情,那么自然不会下笔如神。比如作者写春梅后来的贪淫行径并不是说不符合人物性格发展的逻辑,关键问题在于作者只是重复潘金莲的行为,并没有提供任何的新的东西。再如春梅之死,更是西门庆之死的翻版,作者百数十个字的草草叙述,似乎只是按照方程式重新演算一道老题目,毫无深度。作者最后对自己最偏爱角色的败笔,大大削弱了人物的艺术张力。作为艺术形象的春梅真该抱屈,不过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情。

☚ 李瓶儿   吴月娘 ☛
庞春梅

庞春梅

小说《金瓶梅词话》中人物。本为吴月娘丫环,后转送潘金莲为侍婢,不久潘主动让西门庆收用,遂引为知己。西门庆死,被吴月娘卖掉,为周守备妾,后扶为正室。潘为武松所杀,派人收尸、埋葬。为报复孙雪娥,故意买在厨下烧饭,百般凌辱,卖出为娼,致孙不堪忍受而自缢。旋与陈经济伺机奸宿,又与周守备次子周义姘居,终以淫欲过度暴亡。

☚ 李瓶儿   吴月娘 ☛

《庞春梅》

金、瓶、梅三人中最后一名为庞春梅。

春梅,在西门庆家中只是一个被“收用”过了的奴婢。论地位之重要,显然不能与吴月娘等妻妾相比;数笔墨的多少,在前半部也并不占相当的篇幅;就是写她与主人公西门庆之间的“淫”,也多用隐笔、简笔,远不能与金莲、瓶儿以及王六儿、林太太、宋惠莲等相比。可是,作者竟把她题于书名,序列第三,这里的奥妙究竟何在呢?

这与作者的全书构思有关。《金瓶梅》是一部“以淫说法”的小说,作者就是从“淫”字着手,将腐烂透顶的封建社会进行无情的解剖。淫棍西门庆,当然是着重开刀的毒瘤。与之相应的,对于淫妇们的批判,也是作者的注意所在。东吴弄珠客曰:“诸妇多矣,而独以潘金莲、李瓶儿、春梅命名者,亦楚梼杌之意也。盖金莲以奸死,瓶儿以孽死,春梅以淫死,较诸妇为更惨耳。”(《金瓶梅序》)其实,金莲、瓶儿归根到底也是“以淫死”,而如宋惠莲、孙雪娥等也不能说死得不惨。然而,真正直接死于“淫”的,确是只有春梅一个。她同瓶儿一样,缺乏主体意识,没有什么特别的个人的追求。西门庆有意要“收用”她,在潘金莲的安排下,二话不说就被“收用”了(第十回);后来,潘金莲又叫她“和你姐夫睡一睡”,她也二话不说就卸下湘裙,让陈经济“受用”了(第八十二回)。第八十五回写潘金莲与陈经济“两个正干的好”而被吴月娘捉住后,闷闷不乐,她就劝潘金莲说:

娘,你老人家也少要忧心。……人生在世,且风流了一日是一日。

这就是她的人生目标。崇祯本于此有眉批云:“后之贪欲而死,已见端矣。”张竹坡有夹批云:“是春梅结果。”这都点明了春梅贪欲的本性。当时,她“因见阶下两只犬儿交恋在一处,说道: ‘畜生尚有如此之乐,何况人而反不如此乎?’”张竹坡在此批曰:“求为狗而不能矣。”她所追求的就是这种动物本能的满足。后来在守备府里,也就是因为丈夫“逐日理会军情,干朝廷国事,焦心劳思”,“至于房帏色欲之事,久不沾身”,使她“难禁独眠孤枕,欲火烧心”,终于与周义“淫欲过度”,“死在周义身上”(第一百回)。她完全是因欲而淫,以淫为乐,最后“以淫死”,是一个名副其实的“淫妇”。人作为主体,其相对的客体本来有两个: 一个是自然;另一个是社会。人的主体意识独立,既要不受制于自然,又要不受制于社会。假如说,李瓶儿的意识还不能从当时的社会规范中独立出来,将个人消溶在社会之中的话,那么,庞春梅的“淫”恐怕连对于自然也未能驾驭。她只是人的自然本能需要的殉葬品。儒家所强调的:“欲虽不可去,求可节也”(荀子《正名》),“乐而有节,则和平寿考”(班固《汉书》),就表现了人类在对待情欲问题上能超乎自然、征服自然的主体性。可惜庞春梅的淫欲在多数情况下是连一点点情与爱的波澜也没有,纯粹是本能的冲动,最后就被这种自然的本能吞噬了一个青年女性的个体生命。她的死正可以说是后来者居上,更直接、鲜明地表达了作者“惩淫”的主旨。同时,春梅与陈经济作为映衬西门家衰败景况而存在的两个“后起之秀”,是后半部分故事展开的中心人物。她在某种意义上可以说是全书的总结性人物。她的死,象征着金、瓶、梅类的淫妇们死了,西门庆家死了,以淫为首的万恶社会必将趋向死亡。

春梅不仅是全书布局上的一个重要筹码,而且也是一个有个性的形象。聪明、高傲、逞强、泼辣,一心想改变自己的地位,跻进妻妾的行列,而始终深深地被打着一个奴才的印记。作者在第十回中介绍她时说:“性聪慧,喜谑浪,善应对,生的有几分颜色。”就凭着这些,色鬼“西门庆甚是宠他”,“收用了这妮子”。自此,她得了潘金莲的抬举,“只叫他在房中,铺床叠被,递茶水、衣服、首饰”,做些轻活细活,并且还“拣心爱的与他,缠的两只脚小小的”,立即成了一个身份特殊的丫头。她感恩报恩,马上为潘金莲出死力。首先,她为潘金莲争宠而向孙雪娥开刀时打响了第一枪。孙雪娥本来在妻妾中位居第四,在潘金莲之前,但由于她出身低贱,又长得稍逊色,所以不甚得宠,只是一个“炊事长”的位置,连春梅也不把她放在眼里,新来乍到的潘金莲要在西门家树立威势,孙雪娥无疑是最易攻破的一个。于是春梅故意向孙雪娥寻衅,然后与金莲合谋激怒西门庆三打孙雪娥,由此,潘金莲“要一奉十,宠爱愈深”,在西门庆家里稳住了阵脚。接着,春梅又为潘金莲隐瞒奸情立了一大功。当西门庆恶狠狠地手执马鞭子,审问脱得赤条条跪在地上的潘金莲时,就靠春梅“坐在西门庆怀里”,“撒娇撒痴”地编造了一套谎言,“几句把西门庆说的一声儿不言语,丢了马鞭子,一面教金莲起来穿上衣服,(一面)吩咐秋菊看菜儿,放桌儿吃酒”,一场凶险化成了欢乐。后来,潘金莲在打击、陷害宋惠莲、李瓶儿、如意儿的整个过程中,春梅始终是她的得力助手。她们沆瀣一气,狼狈为奸,合伙霸揽汉子,共同兴风作浪,乃至干出了一起与女婿陈经济偷情的勾当。就这样,春梅一方面得到一家之主的西门庆的宠爱,另一方面又是横行霸道的潘金莲的亲党,于是就傲气十足,自命不凡,非一般奴婢仆妇所比了。

但是,她并不满足这样一种毕竟是奴才的地位,她渴望能正式加入主子的行列。为了达到这种目标,她也颇费了一些心计。第二十二回骂李铭的一出表演就颇为精彩。本来,乐工李铭是妓院出身的二房太太李娇儿的弟弟,西门庆请他来教春梅、迎春、玉箫、兰香四个丫环学琵琶、筝、弦子、月琴。在这样环境里的青年男女,在一起时打情骂俏也是常事。一天,迎春等三个丫环与李铭一起厮混,“你推我,我打你,顽在一块”,“狂的有些褶儿”。后来,她们出去闹了,剩下春梅一个,李铭教她演琵琶时,把她手拿起,略按重了些,这春梅就假装正经,怪叫起来,千王八、万王八地把他骂个狗血喷头:

好贼王八!你怎的捻我的手,调戏我?贼少死的王八!你还不知道我是谁哩?一日好酒好肉,越发养的那王八灵圣儿出来了!平白捻我手的来了!贼王八!你错下这个锹撅了!你问声儿去,我手里你来弄鬼?爹来家等我说了,把你这贼王八一条棍撵的离门离户!没你这王八,学不成唱了?愁本司三院寻不出王八来?撅臭了你这王八了!

她吓得李铭抱头鼠窜,还一路骂给潘金莲、孟玉楼、李瓶儿、宋惠莲等听,又指责“都是玉箫和他们,只顾顽笑成一块”,闹得个天翻地覆。这一下,不仅仅骂走了一个李铭,打击了迎春、玉箫、兰香,而且还大大地抬高了她的声价。这正如作者说的:“不意李铭遭谴斥,春梅声价竞天高。”特别是到后来,吴神仙来算命,她也能在众妻妾、女儿之中挨上一脚,而且相得特别好:“必得贵夫而生子”,“三九定然封赠”。她听了后,得意忘形,竟对西门庆说:“凡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莫不长远只在你家做奴才罢?”她已自认为不是奴才的料子了。以后,她总要为自己的“名位”争一口气,撒娇,搭架子,露出一副骄心傲骨。有一回,西门庆请她喝酒,她硬说“心里不待吃”,就是不喝;再劝喝口茶,她也似有如无地呷了一口,不当一回事(第三十四回)。西门庆要请众官娘子的客,叫她递酒,她见妻妾们都做了新衣服,就使性儿起来,说自己像“烧糊了卷子一般”,硬要西门庆答应多做了几件衣裳,才喜欢起来,满足了她的虚荣心(第四十一回)。可惜的是西门庆死得早,没有来得及让她升级。但总算皇天不负有心人,她被卖到周守备家后,凭着她的“好模样儿,乖觉伶俐”,终于爬上了“夫人”的位置,过了做“主子”的瘾。

卑劣的奴才做了主子,比一般的主子对奴才更凶狠。当她只是靠着特殊身分而在潘金莲手下当“假主子”的时候,就对“下人”心狠手辣。她大肆辱骂“贼王八”李铭、“瞎淫妇”申二姐,就可见一斑。尤其是对待同房里的丫头秋菊,左一个“奴才”,右一个“奴才”,总是摆着主子的架势虐待她,甚至比真正主子的手段还残忍。第二十九回写金莲责怪秋菊拿了凉酒来,叫春梅每边脸上打她十个嘴巴,春梅却说:“皮脸没的打污浊了我手,娘只教她顶着石头跪着罢!”就这样,不由分说,秋菊被拉到院子里,在烈日下顶着石头跪着。后来她真的做了周家夫人,为了剜掉孙雪娥这个“眼前疮”,硬找岔子,要剥掉她衣裳,打三十大棍。人家横劝竖劝,免褪她的小衣,可是春梅寻死觅活,大耍无赖,坚持把孙雪娥脱光了打得皮开肉绽,再卖给娼门。可见春梅心性之毒辣,比金莲有过之而无不及!

不过,奴才毕竟是奴才,不因为她地位之改变而抹掉了她的奴性。她对“下人”的残虐,正是小人得志、奴才逞威的表现。而在主人面前,她从来是奴颜婢膝的。我们且不谈她在西门庆、潘金莲乃至周守备前的邀宠,就从对吴月娘的态度来看吧。春梅原是月娘房中的丫头,后来才调到金莲那里的,因而她对月娘是特别尊敬的,更何况月娘是一家的主妇!月娘遣走她时,颇为刻薄,“教她罄身儿出来”,衣服都留下;后来,形势又有了变化,月娘迅速衰败,春梅却贵为夫人。此时,两方相见,春梅仍一如既往:

吴月娘与孟玉楼、吴大妗子推阻不过,只得出来。春梅一见便道:“原来是二位娘与大妗子!”于是先让大妗子转上,花枝招展磕下头去。慌的大妗子还礼不迭,说道:“姐姐,今非昔日比,折杀老身!”春梅道:“好大妗子,如何说这话?奴不是那样人!尊卑上下,自然之理。”拜了大妗子,然后向月娘、孟玉楼插烛也似磕头去。月娘、玉楼亦欲还礼,春梅那里肯,扶起磕了四个头,说:“不知是娘们在这里,早知也请出来相见。”月娘道:“姐姐,你自从出了家门,在府中一向奴多缺礼,没曾看你,你休怪!”春梅道:“好奶奶,奴那里出身,岂敢说怪?”

在这里,人们多责月娘情性之薄,多赞春梅度量之大。其实,月娘过去在发现春梅奸情的气头上,对她严厉处裁,也在情理之中。而春梅现在对于月娘的尊重,完全是出于“尊卑上下”之理。“奴那里出身,岂敢作怪?”一句话露出了她的本性: 骨子里还是一个奴才!

庞春梅

庞春梅

书中多作“春梅”、“庞大姐”。潘金莲贴身丫鬟。也是金、瓶、梅三女主角之一。她娘家性庞,由薛嫂领入卖银十六两。原为吴月娘房丫鬟,后转入潘金莲房。她“性聪慧、喜谑浪、善应对”,兼具姿色,被西门庆收用。之后与金莲连档结帮、霸道一方,人都怕她。小说中此妇形象与潘金莲有许多相似之处,例如她聪明、逞强、泼辣,又好淫乐贪汉,最终以淫而丧身,但似乎比金莲更高傲骄横。她虽出身奴婢,但因得宠于西门庆,因此把一般人既使如孙雪娥这样的“主子”也根本不放在眼里,敢于嚷骂冒犯,引得西门庆把雪娥一顿好打(第十一回)。至于其他如斥逐李铭(第二十二回)、毁骂申二姐(第七十五回),别人做不出,她做得出。而平白唆打与她处于相同地位的秋菊,更是家常便饭(第二十九回等)。即使如如意儿这样的为西门庆所宠之妇,她也敢寻事端(如借槌衣棒等)调动金莲,叫她服软(第七十二回)。小说借潘金莲之口说出她在西门庆家的地位:哪止“收用过二字儿?死鬼把他当心肝肺肠儿一般看待!说一句听十句,要一奉十,正经成房立纪老婆且打靠后,他要打那个小厮十棍儿,他爹不敢打五棍儿。”(第八十五回)有时甚至在潘金莲面前,她也心气自高,无半点软媚之意。因此,潘金莲明白:要在西门宅中压倒众妇,霸拦汉子,或与女婿偷情等,离了她就不能成其事。于是两人沆瀣一气,狼狈为奸。潘金莲主动腾空让西门庆“收用”了她,自己避去一边(第十回),以后凡遇西门庆与她行房,总不敢有半点酸意;又,金莲被她撞着与女婿弄奸,就当面教经济奸耍了她,从此三人暗约偷期,什么事不做出来?(第八十二回)终于,陈经济在她两人肚中都弄出了个私生子。金莲打胎而败露,她则将肚子带去了周守备府,并就此而登上了周府“正室”之位(第八十五、九十四回)。自从她被卖离西门之宅,到周秀府中,构成了小说后十几回以她为中心的故事情节:她收拾金莲尸首并哭祭金莲,为金莲作结(第八十八、八十九回);她荣归旧家池院,与西门宅迅速衰败景况相映照(第九十六回);她找回经济,暗续旧情,因此断送了经济的性命(第九十九回);她贪淫不已,最终生出“骨蒸痨病症”,断气于姘夫周义之身,亡年仅二十九岁(第一百回)。

☚ 潘金莲房丫鬟   秋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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