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付内部单位款建筑企业与其所属内部独立核算单位间,或所属各内部独立核算单位之间由于工程价款结算,产品、材料和作业销售等业务所发生的各种应付、暂收款项。由于内部结算上的原因而形成的一种资金来源。为了反映应付内部单位款的结算情况,企业应设置“应付内部单位款”科目进行总分类核算并按有关内部单位设置明细科目。但是,企业与所属单位之间固定资金、流动资金和专项资金上交或下拨。所属单位上缴折旧基金及企业拨给所属非独立核算单位的周转金等项,不在本科目核算。 采用借贷记帐法的企业可将“应付内部单位款”与“应收内部单位款”科目合并为“内部往来”科目。 [参] 内部往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