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广田弘毅 |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
释义 | 广田弘毅1878—1948日本内阁总理大臣(首相),甲级战犯。福冈县人。1897年毕业于东京帝国大学。后入外务省工作。历任情报部次长、欧美局局长、日本驻荷兰公使。1930年任驻苏大使。1933年9月任斋藤内阁外务大臣,后任冈田内阁外务大臣。1935年10月提出“广田三原则”,加紧侵略中国的活动。1936年3月—1937年1月任首相兼外务大臣,缔结“日德意反共产国际协定”,并炮制“华北政务委员会”。积极推行向东南亚扩张和侵略苏联的政策。1937年6月—1938年5月任近卫内阁外务大臣,制定所谓“基本国策”,旨在扩军备战,加强“日满国防”。是发动“七七事变”全面侵华战争的主谋者之一。曾纵容南京大屠杀惨案扩大,并策划扶植汪精卫伪政权。日本投降后,被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列为第二号大战犯处以绞刑。为日本文官中唯一被处绞刑的人物。 广田弘毅
广田弘毅日本前首相,外务大臣, 甲级战犯。1878年生。早年参加右翼浪人团体玄洋社。1898年随日本代办驻北京。1933年任外务大臣。1935年10月提出所谓对华政策新方针,即“广田三原则”,要求:一、中国取缔一切排日运动;二、建立中日满经济合作;三、中日共同防共。1936年任首相。1937年任近卫内阁外务大臣,是发动“七七”侵华战争的主谋之一。 广田弘毅1878—1948日本战犯。1935年10月提出“广田三原则”,加紧侵略中国的活动。1937年任首相兼外务大臣,缔结日德意“反共产国际协定”,并炮制“华北政务委员会”。是策划和直接领导侵略中国的罪魁之一。日本投降后,在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审判上是名列东条英机之后的第二名大战犯。是文官中唯一被判处绞刑者,1948年12月23日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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