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损害赔偿
是指广告活动主体(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 在广告活动中的违法行为给别的单位或个人造成了经济损失,应依法予以赔偿的制度。构成广告损害赔偿的要件为: (1) 必须有广告损害的事实,即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的广告违法行为给别的单位或个人造成了财产损失的事实存在; (2) 广告活动主体给他人造成损害的行为是违法的; (3) 广告违法行为与广告损害事实之间有因果联系; (4) 广告活动主体在主观上是出于故意或过失。以上四个要件缺一不可,否则就谈不上广告损害赔偿的问题。我国广告损害赔偿的基本原则有: 全部赔偿原则; 公平合理、适当赔偿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