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学纲要日本儒学家明治天皇教师元田永孚编辑。1882年6月定稿,同年12月以天皇敕谕的名义颁赐于下。《幼学刚要》列举道德细目二十项:素行、出节、和顺、友爱、信义、勤学、立志、诚实、仁慈、礼让、俭素、忍耐、贞操、廉洁、敏智、刚勇、公开、度量、识断、勉职等。1878年,他曾迎合明治采取国家固有道德教育下一代的旨意,草拟了《两项小学条例》和《教育大旨》,批判教育领域里的“全盘西化”现象,以恢复儒学的指导阵地。《教育大旨》认为,像自由民权运动这种“品德恶化、风俗紊乱”的现象,应归因于明治初期过分地强调欧化主义,只知道“崇尚知识才艺,追逐文明开化之末”,“把信义忠孝这种重大事情当作次之又次,一味倾倒西洋,从而普遍酿成弊害”。因此,从今以后要“根据祖宗之顺典,专心致志,阐明仁义忠孝,道德之学则以孔子为主” (转引自〔日〕何夫清三郎: 《日本政治史》,中译本,第3卷,第80页)。《两项小学条例》则明确规定,要用忠臣、孝子、义士、节妇等画像,培养小学生忠孝仁义的心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