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均每吨位(客位、千瓦)船生产量
简称吨(客位、千瓦)船产量。船舶在统计报告期内每吨位(客位、千瓦)船完成的货物换算周转量。是指船舶在报告期内完成的周转量与报告期内平均使用船舶数之比。货物周转量一般用吨公里或吨海里表示,客船周转量用人公里或人海里表示。其计算公式为:
平均每吨位(客位、千瓦)船生产量[吨(人)公里(海里)]=货物(旅客)换算周转量/平均使用船舶吨位(客位、千瓦)数。它分两种情况计算:

这个指标反映在报告期内实有船舶,平均每一吨位(客位、千瓦)利用的综合效率。它受非营运时间及营运时间内的纯航行时间、速度和负载(牵引)能力的综合影响。所以,也可以这样计算:
平均每吨位(客位、千瓦)船生产量=船日历天数×船营运率×船航行率×船平均航行速度×船载重(客)量利用率或平均每千瓦拖带(顶推)量。
对不能全年通航的河道,其日历天数按实际通航天数计算。此指标综合反映一定时期内船舶吨位(客位、千瓦)的平均使用效果,也是说明整个水运企业工作质量的综合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