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均初婚年龄符合登记人口中初婚的平均年龄(通常为一年)。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婚姻补充规定》,少数民族年龄男不得早于20周岁,女不得早于18周岁。1989年,少数民族中男性初婚为22.06岁;汉族男性初婚为24.65岁;女性为23.28岁。1999年,少数民族中男性初婚年龄为24岁;女性为23.83岁。10年来平均初婚年龄提高一岁多。 平均初婚年龄初婚者的平均年龄。男女应分别计算。女性平均初婚年龄的上升或下降,表示育龄妇女育龄时间长度的缩短或增长。计算公式为: 
平均初婚年龄 平均初婚年龄一定时期 (通常指一年) 初次结婚者的平均年龄。一般按性别分男女计算。其计算公式为: 
它综合反映人口结婚的迟早。平均初婚年龄是影响生育水平的重要因素。推迟初婚者结婚年龄,使妇女生育周期缩短,拉长两代人的间隔,对控制人口增长有重要作用。结婚迟早受经济发展水平、文化程度、妇女就业状况以及传统风俗习惯和有关婚姻方面的法律、政策等因素的影响。 ☚ 离婚率 计划生育率 ☛ 0000718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