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逮捕而起诉
检察机关对未经逮捕的人犯直接向法院提起公诉。 在中国,经人民检察院决定起诉的刑事案件被告人,并不是都要加以逮捕的,因此不能把逮捕被告人视为起诉的必要条件。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可以对被告人拘传、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 只有对那些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采取上述方法仍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的,才可予以逮捕。对不逮捕而起诉的案件,法院在审理中认为需要逮捕被告人时,可由法院自行决定逮捕。 被告人未经逮捕而被判处拘役或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公安机关可根据刑事案件执行通知书和已生效的判决书,收进劳改或拘役场所执行,不另办理逮捕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