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常用汉字源流字典︱前言 前言 中华文化博大精深,源远流长。汉字历史悠久,沿用至今已有三千余年。汉字经历了甲骨文、金文、篆书、隶书、楷书等字体演变过程,发展到今天,字形基本稳定下来。讲解汉字的来源和造字法,东汉时期的《说文解字》(许慎著,简称《说文》)就已经成绩斐然。随着清代末年甲骨文的出土,以及近现代地下古文字资料的不断发现,有关文字学著作林林总总,各有千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规定: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是普通话和规范汉字。我国大陆现行规范汉字经过简化和整理,使用的是简化字和正体字。与之相对应的是繁体字和异体字。繁体字和异体字在古籍、书法等特殊领域依然保留,在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以及海外华语地区,尤其在华文教学中更是广泛使用。简化字与繁体字的对应关系、正体字与异体字的对应关系很复杂:有的是一对一的关系,如“贝(貝)、画(畫)、门(門)、鱼(魚)、减(減)”;有的是一对多的关系,如“后(后、後)、系(系、係、繋)、升(升、昇、陞)、并(并、倂、並、竝)、干(干、乾、幹、榦)”;有的属于单纯的字形差异,如“吕(呂)、吴(呉)、争(爭)”。 阅读和整理古籍,继承和发扬中华传统文化,促进大陆与香港、澳门、台湾等地区的文化交流,推广海外汉语教育,都需要了解和掌握简化字与繁体字的对应关系、正体字与异体字的对应关系,以便在汉字运用中正确转换。如果缺少这方面的知识,难免会出现把“干预、皇太后、社会制度、南征北战”转换成“乾預、皇太後、社會製度、南徵北戰”之类的错误(正确的转换是“干預、皇太后、社會制度、南征北戰”)。 本书以教育部、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2009年8月公开发表的《通用规范汉字表》(征求意见稿)中的3500一级字(即常用字)及对应的繁体字、常见异体字为基本选收范围,参考台湾地区教育部门1994年编印的《国字标准字体宋体母稿》,对汉字来源及造字方法、正体字与异体字的关系、简化方法、同源字及义近字之间的异同、海峡两岸规范字形和读音的差异等作了分析。本书可以帮助读者了解汉字演变历史,了解本义与引申义、假借义之间的发展演变脉络,从而更好地学习汉字和汉语。 关于汉字的构造方法,传统文字学有“六书”说,《说文》概括为象形、指事、会意、形声、转注、假借。唐兰先生《古文字学导论》(1935年)提出“三书”说,即象形、象意、形声。张世禄先生《中国文字学概要》(1941年)把汉字的构造方法分为写实、象征、标音三种,与唐兰的“三书”说相近。“三书”说分类比较粗疏,不能涵盖那些采用特殊方法构成的字(如半记号半表音字“丛”“义”,变体表音字“乒、乓、刁”,合音字“甭”“羟”等),后来受到陈梦家、裘锡圭等先生的批评。裘锡圭先生《文字学概要》(1988年)在批评“三书”说的同时,又指出:“总的来看……不能包括在三书里的字是为数不多的。如果只是想说明一般汉字的本来构造,三书说基本上是适用的。” “三书”说比“六书”说通俗易懂,便于一般读者理解,因而本书以此为基础,把造字方法概括为三种:①象形,即象实物之形,把客观事物的形体描摹出来,如“山、木、日、羊、人、子、手”;②表意,即用抽象的符号或形象的图形来表示某种概念,或者用两个以上的字组合在一起表示新的含义,如“五、刃、本、走、休、明、降”;③形声,即由意符(又称“形旁”)和音符(又称“声旁”)两部分构成一个字,其中意符表示词义范畴,音符表示读音,如“河、财、抱、哨、镜、病、递”。有些字可以分析为表意兼形声,或者形声兼表意,如“胞、腑、婚、均、贫、浅、娶、揉、姓”等。对于这种兼类的字,本书根据表意为主或者表音为主而分别归入表意或形声。 本书稿是我断断续续积十几年的努力,几经修改和补充才完成的。其中部分内容曾发表于:①《汉字规范字典》(印刷工业出版社1996年);②《简体繁体、海峡两岸东方汉字辨析手册》(东方出版社1997年);③《大陆及港澳台常用词对比词典》(北京工业大学出版社2000年);④《新华多功能字典》(商务印书馆2005年)。 曹先擢(前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语言文字应用研究所所长)、苏培成(北京大学教授)两位先生主编的《汉字形义分析字典》(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分析了7000个通用字的造字来源以及形、音、义之间的联系,承蒙两位先生惠赠大作,读后使我获益良多;本书部分初稿得到了曹先擢先生的指导;甲骨文、金文、籀文、古文、小篆等古文字字形的排版得到了刘志基先生(华东师范大学中国文字研究与应用中心教授)的协助,谨此一并致谢! 由于水平有限,本书难免存在疏漏之处,恳请专家和读者不吝指正。 魏励 2009年10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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