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平法
唐刘晏为打击豪强、维护社会安定而推行的稳定市场、增加财政收入的政策。“安史之乱”后,唐经济破坏严重,而商贾乱中打劫,操纵市场,侵渔平民。刘晏针对这一现象,于各地设置知院官,并且“皆募驶足,置驿相望”,(驶足: 健于行走之人) 全面了解掌握各地物产丰歉和物价高低等信息,及时转达给朝廷。朝廷理财官吏根据各地物价高低采取相应对策。如某地市场某货物价格昂贵,即将丰羡处收购的该货物运往抛售,以平抑物价; 而某地某物价格太低以致伤害生产者利益,又以高于市场的价格收购该货物,以稳定物价。从而使天下无甚贵贱而物常平。同时政府也在这种贸易中既“获美利”,增加了财政收入,又取得了“排商贾、制乃物低昂”的市场主动权。常平法不仅继承了汉桑弘羊均输平准的精神,还开创了收集、利用市场信息以为国家控制市场、稳定经济生活服务的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