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举科举考试用语。指科举考试中常年按制度举行的科目。即所谓“常贡之科”,相对于“制举”而言。又称“常科”、“岁举”。唐主要有秀才、明经、进士、明法、明书和明算六科。至唐后期,常举的规程一般为:礼部每年颁举格于天下,规定当年馆学和各地举送的应试人数及录取人数,并提出对举主和试官的具体要求;然后国子监对馆学生徒业成者进行考试并按规定人数举送至尚书省,不在馆学者报名由州县考试合格后举送至尚书省,称“乡贡”,每年十月由朝集使随物入贡;到省后交纳有关文状,由户部审阅,再转由主司(开元二十四年前由吏部考功员外郎,其后由礼部侍郎)进行考试。考试一般是正月在尚书都省举行。宋沿唐制,亦有常举、制举之分,然科目有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