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稱“十布”。王莽始建國二年(公元10年)行“寳貨制”時所鑄十種布幣之總稱。因分大小十等,故稱。其制取法先秦布幣。平首平肩,方襠方足。面背及首部穿孔均有周廓,依中竪綫通頂與否而分兩式,總計十等二十品。幣文自小至大依次爲:“小布一百”、“幺布二百”、“幼布三百”、“序(厚)布四百”、“差布五百”、“中布六百”、“壯布七百”、“第布八百”、“次布九百”、“大布黄千”。十布有法定長度、重量與幣值,“小布”長寸五分,重十五銖,每枚值“小泉直一”一百枚。自“小布”以上,每遞增一級,便增長一分,增重一銖,進而增值一百。但在實際製作中,同一種大小常有變化。存世僅“大布黄千”數量較多,餘均罕見,尤以“序布”、“差布”、“中布”三品最稀。《漢書·食貨志下》:“大布、次布、弟布、壯布、中布、差布、厚布、幼布、幺布、小布。小布長寸五分,重十五銖,文曰‘小布一百’。自小布以上,各相長一分,相重一銖,文各爲其布名,直各加一百。上至大布,長二寸四分,重一兩,而直千錢矣。是爲布貨十品。”顏師古注:“布亦錢耳。謂之布者,言其分布流行也。”

布貨十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