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舶务官署名。隶所在路提举市舶司。
职源创置于北宋,至迟不晚于徽宗崇宁三年五月(《宋会要·职官》44之8、9)。
职掌外国海船进港,掌受其公引而加以审验并抽解、博买所载运商品,然后发给回引,放行与民间贸易(《宋会要·职官》44之6、9、11,《咸淳临安志》卷9)。
编制❶官额:专职监市舶务官一员。提举市舶务一员,由市舶务所在知州兼。主管市舶务职事一员,由市舶务所在州通判兼。监市舶务,由舶务治所所在县知县带衔(《宋会要·职官》44之28)。 ❷广南东路、福建路、两浙路提举市舶司下,皆置市舶务。广东有广州市舶务一处,福州有泉州市舶务,两浙有临安府、明州、温州、秀州、江阴军五市舶务(《宋会要·职官》44之9、10、26、28)。 ❸吏额有专知、库子、手分等名目(《宋会要·职官》44之8)。
简称❶舶务、市舶。《合璧后集》卷68《提举市舶》:“两浙舶务乃分建于五所。”《宋会要·职官》44之28《市舶司》:“两浙路唯临安府、明州、秀州、温州、江阴军五处有市舶。”《咸淳临安志》卷9《行在所录·监当诸局》:“市舶务 在保安门。” ❷务。略称。《宋会要·职官》44之26:“福建、广南各置务于一州,两浙市舶务及(即)分建于五所。”同前书44之9:“广南路提举市舶司言:‘自来海外诸国蕃客将宝货渡海赴广州市舶务抽解、举民间交易,听其往还。”
简称舶监、市舶监官、监官。《闽中金石略·谢埴祈风石刻》:“权舶干卢文郁从周、舶监豫章李宏模希膺陟两峰。”《宋会要·职官》44之28:“祖宗旧制,有市舶处,知州带兼提举市舶务,通判带主管,知县带监,而逐务又各有监官。”《松江府志》卷11:“市舶监官廨 在㴘湖北渚。”《宋会要·职官》44之19:“市舶务监官并见任官诡名买市舶司及强买旅舶货,以违制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