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0 市舶制度
古代管理海外贸易方面的措施。古代海外贸易管理机构有市舶司和海关。自唐迄明是由市舶使、市舶司进行管理。唐于714年在广州设市舶使,宋于971年在广州始设市舶司,其后分别在八个主要港口设立市舶司、市舶务或市舶场。元代,先后在七个主要港口设立市舶司,还规定了市舶条例。1293年,正式制订了 《市舶法则》,1314年又修订重颁了《市舶法则》,进一步完善了市舶管理制度。明代承宋元旧制,仍由市舶司管理海外贸易,清代始设海关。1684年清廷废除海禁。1685年开澳门、漳州、宁波和云台山四港对外通商,并分别设立粤海关、闽海关、浙海关和江海关。清廷还制订了一系列关税税则和管理办法。从此,海关代替历代市舶机构管理海外贸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