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拿马运河管理委员会Panama Canal Commission美国联邦政府独立机构。它的前身是巴拿马运河公司。1979年10月1日成立。根据美国和巴拿马政府1977年9月7日签订的《巴拿马运河条约》规定,负责同巴拿马共同管理和经营运河业务及其有关设施。管理时限为20年,即1999年12月31日巴拿马完全取得运河的管理权为止。有9名成员(美方5名,巴方4名)。会址在华盛顿。 巴拿马运河管理委员会 巴拿马运河管理委员会Panama Canal Commission美国政府独立机构,1979年10月1日根椐同年9月27日通过的《巴拿马运河法》成立。委员会由9人组成,其中美方5名,由美国总统提名,经联邦参议院批准;巴方4名。会址设在华盛顿。参见“巴拿马运河公司”条。 ☚ 巴拿马运河公司 美国“中美洲问题委员会” ☛ 0000263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