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彦地名。在黑龙江省中部、松花江北岸。清朝为呼兰副都统辖地。同 治 元 年(1862),析呼兰城东北境置呼兰厅,治呼兰城。同治三年(1864),呼兰厅迁至巴彦苏苏中兴镇。光绪三十年(1904) 置巴彦州。1913年改县,属黑龙江省绥兰道。巴彦,来源于满语,意为富。1929年由省直辖。1934年属滨江省。1945年属嫩江省。1946年属松江省。1954年属黑龙江省,由省直辖。1956年划归绥化专区。1958年属松花江专区。1960年属哈尔滨市。1965年属松花江专区、1970年属松花江地区。地处松嫩平原东部和小兴安岭南部。农作物以玉米、小麦、大豆、高粱、甜菜、亚麻为主。有制糖、亚麻原料加工、针织、酿酒等工业。滨北铁路和哈萝公路经境内。巴彦镇内的清代“德政坊” 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